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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浙江频道3月10日电
记者日前获悉,我市将加大财政对开放型经济的支持力度,每年安排市本级扶持资金不少于3900万元,主要用于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和水平,促进开放型经济健康发展。
为了更好地推进我市开放型经济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根据我市《关于深入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市的若干意见》,市委办、市府办联合发出《关于加快开放型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若干意见》主要对建立开放型经济发展资金、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等方面提出了要求。其中,在建立开放型经济发展资金方面,我市将每年安排市本级扶持资金不少于3900万元,主要用于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和水平,促进开放型经济健康发展。(作者:张
剑 江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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