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教育考试院最新消息,2008年我省继续开展高职自主招生改革试点,试点院校为浙江金融职业学院、浙江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等5所国家级示范性高职院校。
据介绍,高职自主招生对象为符合高考(含单考单招高职)报考条件、并已办理高考报名手续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每名考生限报1所自主招生高职院校。被自主招生试点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当年普通高考;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考,不影响其正常录取。
(作者:通讯员薛平 记者艾丹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