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频道3月16日电 据《都市快报》报道,1—2月,杭州市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累计上涨6.2%,低于全国36个大中城市平均水平1.2个百分点,在全国36个大中城市中列第30位。其中,升幅在10%以上的有南宁(11.3%)、贵阳(10.7%)、银川(10.7%)、西宁(10.5%)和太原(10.0%);升幅低于杭州市的有天津(6.1%)、青岛(6.1%)、北京(5.9%)、长沙(5.7%)、长春(5.5%)和厦门(5.4%)。从浙江省情况看,杭州市CPI升幅在全省11个地市中列第9位,低于全省城市平均水平0.6个百分点。
(作者:张春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