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华网浙江频道3月18日电
温州瑞安的黄先生在结婚20周年纪念日当天陪妻子去当地一家超市购物时,妻子在扶梯上受伤。昨天,经瑞安市工商局安阳工商所调解,超市方承诺给黄先生妻子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共计5000元。
据黄先生介绍,今年1月1日上午,他和妻子去当地一家超市购物。乘扶梯下楼时,前面一名顾客的推车轮子突然卡住扶梯,扶梯上的顾客因惯性纷纷向前挤压,他的妻子被挤压在人群下面并遭到踩踏。超市管理人员把黄先生妻子和另一名受伤女子送往医院检查。
黄先生说,经医生检查,他的妻子腿部多处软组织挫伤,在床上躺了半个多月。黄先生说,在妻子受伤期间,超市方无任何表示。他和妻子多次到超市讨说法,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和3000元精神损害费,并要求超市公开道歉。
该超市顾客服务科负责人称,超市扶梯投了保险,保险公司对黄先生妻子的所有花费核实后,超市会赔偿黄先生妻子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等,但无法赔偿精神损害费等,也不可能公开道歉。
2月4日下午,黄先生夫妇到温州瑞安市消费委投诉。超市顾客服务科负责人说,有关赔偿精神损害费一事,要向总公司汇报后才能答复。
2月22日,黄先生打电话给该超市顾客服务科负责人。这名负责人称,一周后给答复,但一直未给明确答复。
3月15日,黄先生来到瑞安市“3·15”活动现场,安阳工商所处理此事。经协商,超市方愿意赔偿5000元,并承诺择日去黄先生家送上钱款。(温州都市报
刘彩玲 林摄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