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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浙江频道4月17日电 (方列
方向明)一个在香港花了1港元注册的易商国际公司,打着发展电子商务的幌子,两年内在全国各地大肆发展会员上万名,经营额高达1400多万元。4月17日,该团伙主犯周刚被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法院以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
这个所谓的易商国际公司号称是美国公司主办的大型电子商务公司,固定资产达800亿美元,在五年内要发展一千万会员,然后在纳斯达克上市,赶超阿里巴巴。而实质上这仅是一家花1港元在香港注册的"皮包"公司。为了更具隐蔽性,该公司还披上了合法经营的外衣。它在2005年设立"易商国际"网站,推广所谓远程教育,开设了电影下载等一些娱乐项目,之后就以发展电子商务的名义在全国大肆发展网站会员,会员分为四个级别,根据级别的不同需要缴纳390到2730元不等的会员费。为了快速吸引会员,从中牟利,"易商国际"还制定了高额的会员奖励制度,参与人员可以通过发展下线获得层层返利,形成金字塔形的传销组织体系。
2007年1月,易商国际公司传入浙江台州境内,就立即在台州发展蔓延。短短2个月时间就发展会员700多名,经营额高达150万余元。因发展势头迅猛,"易商国际"商务总裁周刚还专门指派谢治、钱建生、丁以敏、彭斌这四名高层骨干人员多次到台州考察、授课,大力推广发展易商国际传销队伍。2007年3月23日,当他们召集会员再次在路桥假日大酒店"洗脑"授课时被警方一网打尽。周刚于6月16日凌晨被警方在广州市白云区抓获归案,当日即被批捕。
根据检察官的指控,法院当庭以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周刚有期徒刑7年,罚金80万元;钱建生有期徒刑2年,罚金20万;丁以敏有期徒刑2年,罚金20万;谢治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罚金20万;彭斌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罚金20万。
检察官提醒广大群众,象"易商国际"这种打着发展中国电子商务的幌子,利用网络以高额返利为诱饵,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给付报酬,是一种方式新颖的典型传销行为,需要特别注意。通过网络平台,传销人员完全可以跨时空、跨地域随时随地发展会员,会费的缴纳也通过网上银行进行处理,组织者和一般参与传销人员也不会面对面接触,所以相对于传统意义的传销,它的隐蔽性更强,欺骗性更大,对社会的危害也更大。(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