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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丽水一农民非法集资6000余万被判刑

新华网浙江频道(2008-04-18 20:20:55) 来源:新华网浙江频道 编辑:鲁圣船

    新华网浙江频道4月18日电 (记者方列)日前,浙江省丽水市缙云县一农民田军龙因非法集资6000余万元被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继续追缴非法吸收的公众存款859.2万元。这是该市继杜益敏集资诈骗1.26亿元被判死刑后又一非法集资犯罪者被判刑。

    现年38岁的田军龙系缙云县五云镇人,初中文化。2003年底至2006年间,田军龙以投资为由以1.5%-6%不等的月利率向周某、汤某、樊某、俞某等40余人借款,累计借款金额高达6168万元,其将上述款项又以高利转借给杜益敏,从中赚取利息差1000余万元。田军龙利用所赚取的利息和后借资金用于投资房地产,归还先前所借资金,支付事先承诺利息,购买汽车等高档消费品。至案发时,其尚有本金859.2万元未归还。

    该案经浙江省缙云县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田军龙未经金融管理部门批准,以投资为名,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承诺以高额回报,变相吸收公众存款6000余万元,其行为符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构成要件,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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