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频道4月21日电(记者 方列)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4月21日对媒体表示,为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审判机制,依法制裁各种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遏制“侵权盗版”现象,保护中外当事人的知识产权,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今年将成立专司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知识产权审判庭(也称民事审判第三庭)。
据齐奇介绍,自2003年至2007年,浙江省各级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5600余件,审结5400余件。判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分子730余人,其中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实刑)的犯罪分子170余人。在案件类型上,浙江法院受理的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不仅包括传统的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著作权(包括邻接权)等案件,还包括调整知识产权横向流转关系的技术合同纠纷和对知识产权提供附加和兜底保护的不正当竞争诉讼,几乎涵盖了所有领域的知识产权。
从2001年7月1日起,浙江省高级法院在义乌市人民法院实行了将知识产权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归口一个知识产权审判庭审理的“三审合一”的机构改革试点工作。义乌市作为全球最大的小商品批发市场,出口到215个国家和地区,其知识产权保护状况日益受到国际关注。至今年3月底,该知识产权审判庭已经审结了26件知识产权刑事案件、14件知识产权民事案件。
齐奇透露,为进一步方便当事人诉讼,浙江省高级法院目前正在向最高法院申请再行扩大有权管辖一审专利纠纷案件的中级法院和有权管辖部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基层法院的数量。他表示,为了充实知识产权审判庭人员配置,浙江省各级法院给予了高度重视,目前全省从事知识产权民事审判的法官共101人,平均年龄34.3岁,具有法学(法律)硕士以上学历的51人,占50.5%;省高级法院的14名知识产权法官中12人具有硕士以上学历。其中有多位法官还具有物理、化工、机械、通讯、应用电子技术等第二专业的学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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