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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浙江频道4月24日电(记者屈凌燕)电动自行车已经成为很多市民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但是电动自行车的质量、安全性能并不令人放心。近日,浙江三门县工商局对全县20多家销售电动自行车的经销点抽检,结果质量全部不合格。
本次检测共抽取10批次8个不同品牌的电动自行车,委托专业质量技术检验机构从“最高车速”、“整车重量”、“欠压、过流保护功能”、“绝缘性能”、“蓄电池标称电压”和“制动断电装置”等12个项目按照标准要求对样车进行了技术检验。结果10个批次的电动自行车都不合格。
三门县工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监测的10个批次样品,有9个样品最高车速超标,个别电动自行车的最高速度达到每小时35公里;检测发现全部样品整车重量都不合格,个别电动自行车整车重量最重竟达到91.6公斤,整车重量均远远超出国家规定不得大于50公斤的标准要求或说明书中的明示重量;有8个批次的电动自行车欠压、过流保护功能不达标。
记者了解到,最高车速超标、整车超重、欠压、过流保护功能是重要的质量指标,不符合标准会存在严重安全隐患。
对于此次监测判定为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三门工商部门依法责令经销单位立即停止销售,并给予立案查处。同时,该局还将加强管理措施,全面实施商品准入制度,逐渐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消费者骑车安全。
目前电动车市场鱼龙混杂。工商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电动自行车时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要选择知名企业生产的品牌电动车,最好到规模大、售后服务好、知名度高的正规专卖店购买。
其次,仔细检查说明书、保修卡与所选车辆的生产厂家车架号、电机号是否一致,一定要索取正规发票和保修记录卡。
最后,要试骑所选的车辆是否感觉舒适、协调,功能仪表、显示器、充电器是否正常。一定不要购买最高车速超标、整车超重的不合格电动车,更不要私自去掉了限速器。(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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