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4月29日电(记者 岳德亮)浙江省政府决定对自主创新产品实行政府首购制度,促进积极采购、使用节能环保和自主创新产品,降低能耗水平,支持企业自主创新。
近年来,浙江省各地、各部门在全社会形成节能环保和自主创新风尚方面起到了良好的引导作用。但是同时由于认识不够到位,措施不够配套,工作力度不够等原因,在一些地区和部门,政府机构采购节能环保和自主创新产品的比例还比较低,政府机构人均能耗、单位建筑能耗还比较高。
浙江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出的《关于建立政府优先强制采购节能环保和自主创新产品制度的通知》指出,凡列入国家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的首购产品,或未列入国家目录但属于国内企业或科研机构生产或开发的试制品和首次投向市场的自主创新产品,符合国民经济发展要求和先进技术发展方向,具有较大市场潜力、需要重点扶持的,按规定认定后报同级财政部门批准,可实行政府首购。
实行政府首购制度后,各政府采购单位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要按照单一来源等政府采购方式和相应的政府采购程序,或由政府出资按规定首先向提供自主创新产品的企业或科研机构购买产品,并对采购、使用情况进行实时跟踪、绩效评价。(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