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低保对象不低于120元
农村低保对象不低于75元
新华网浙江频道9月7日电 从今天到9月底之前,浙江约65万名低保对象将陆续领到一笔物价补贴。
针对今年以来全省低收入居民消费价格指数上涨的实际情况,省民政厅、财政厅前天决定,再次增发困难群众2008年物价补贴。这是浙江今年第三次给困难群众发放物价补贴。
本次增发的物价补贴标准为:城镇低保对象每人不低于120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不低于75元。初步测算,此次全省发放的低保对象物价补贴各级财政需安排5341万元。
“补贴是一次性发放的。”省民政厅表示。发放渠道主要是通过银行或信用社将钱直接打入低保对象的低保卡里。同时,各地政府自行确定是否对低保边缘困难群众同步发放补贴。
此前,今年2月和5月,浙江已分别预发和增发了两次物价补贴。“本次加上前两次,今年以来,浙江累计发放给困难群众的物价补贴达到2.74亿元。”省民政厅说,如果今年第四季度低收入群体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继续走高的话,还将再次发放物价补贴。 (都市快报:陈文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