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科教新闻
第二批高校毕业生在杭创业资助金开始申报

新华网浙江频道(2008-10-10 09:23:46) 来源新华网浙江频道综合 编辑:王彬彬

    新华网浙江频道10月10日电 上半年,杭州市开展了首批高校毕业生创业企业的资金资助工作,有112名创业大学生受到了政府的资助,资助金额达到了79万元。近日,市人事局下发了《关于申报2008年下半年度高校毕业生在杭创业资助资金的通知》,这也意味着第二批高校毕业生在杭创业资助资金的申报工作正式启动,有创业计划的高校毕业生或者在校大学生,可要留意了。

    上半年,杭州市开展了首批高校毕业生创业企业的资金资助工作,在综合高校毕业生创业企业所申报项目的可行性、科技含量、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市场前景等多方面情况的基础上,经企业法定代表申报、相关部门审核、组织专家评审和公示,对15家高校毕业生创业企业按资助等级分别给予了10万元、8万元、5万元和2万元不等的项目无偿资助,共计资助金额79万元。这15家创业企业共有创业大学生112人,其中博士8人、硕士16人、本科72人。第一期资助资金各创业企业主要用于企业的场地租赁、办公经费、设备购买、原料购进等方面。

    下半年,有意申报第二批高校毕业生在杭创业资助资金的同学要注意以下几点。

    2007年毕业的大学生创办企业根据《关于印发<杭州市高校毕业生创业资助资金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杭人才〔2007〕370号、杭财教〔2007〕799号)要求申报创业资助资金。

    在杭高校的在校大学生创办企业申请创业资助资金,在市工商局注册的,向杭州市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申请创业资助资金,(地址:体育场路335号杭州人才市场301室,电话:85165796);在各有关城区工商分局注册的,向相关城区人事局申请创业资助资金。申报项目需提供《杭州市高校毕业生创业资助资金申请表》、《杭州市高校毕业生创业企业人员情况表》各三份,同时提供电子版。相关表格可从杭州人事人才网(www.hzsrsj.gov.cn)网上办事-表格下载-人才流动管理栏目中下载。

    来源:每日商报 作者:陈超 刘建峰 钟巍

关闭窗口 发表评论 打印本稿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