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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杭州12月3日电(记者 黄深钢)某甲以虚假材料骗取某乙的房屋产权变更登记后,将房屋转卖给某丙并办理了过户手续,此时民事法庭在审理这起民事法律纠纷时该怎么办?当日,由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和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主办的"行政争端解决机制·杭州论坛(2008)"在杭州召开。看似深奥的法律探讨, 其实和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
据会议承办方浙江工商大学介绍,这个主题的选定,来自于现实生活中亟待解决的大量交叉型法律纠纷。如两家公司签定了买卖协议后,其中一家公司因注册资金不到位被工商行政机关吊销了执照,此时的买卖协议效力的认定也与行政行为密切相关。
由于目前我国对行政与民事交叉问题的处理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在司法实践中也缺乏统一的认识,各地法院在处理行政争议与民事争议交织的案件时态度很不一致,处理方式也多种多样,结果出现审理期限过长,或者裁判结果相互矛盾等问题。
与会的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教授认为,行政权力介入民事关系太深、而法院内部壁垒森严,民事、行政审判界限分得太清楚,是导致出现上述难题的两大主要原因。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表示,举办这个论坛,目的就是促进司法与实务界的沟通,也是人民法院问计于民,问政于师的重要方式。
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宪法与行政法学系副主任郑春燕教授告诉记者,参加此次论坛的代表有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教授、中国法学会行政法学研究会应松年教授、浙江工商大学校长胡建淼教授、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赵大光先生等来自全国法院、行政法学界以及人大、法制办的各界代表60余人。"这是一次高规格的学术研讨会,会议的讨论将促进我国行政民事交叉争议的妥善解决",应松年教授说。
据承办方介绍,"行政争端解决机制·杭州论坛"是系列性的会议,其方向在于促进实务与理论的良性互动,以研讨和解决真实世界中亟待解决的行政法问题。这也是浙江工商大学校长胡建淼教授一直以来倡导的"中观行政法"的研究思路。因此,承办方浙江工商大学有意每年确定一个主题,"届时,将有更多的法学专家来到西子湖畔,共商建设法治中国的大计。"郑春燕教授说。(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