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首页 | 中国政府网 | 中国文明网 | 杭州旅游网  新闻热线:13858050000 0571-87055213  新闻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新华社记者看浙江
[岳德亮]浙江宁波立法对政府部门节能目标进行考核
新华网浙江频道( 2009-11-08 09:25:44 ) 来源: 新华网浙江频道 编辑: 晓明

    新华社杭州11月8日电(记者 岳德亮)宁波市人大常委会近日审议通过《宁波市节约能源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决定对政府部门节能目标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

    根据该条例规定,宁波全市实行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考核评价制度。市和县(市)、区政府要定期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节能工作

。县(市)、区政府将定期向市政府报告节能目标责任履行情况。

    而且,市政府每年要组织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有关部门、重点用能单位落实节能目标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

    宁波市人大常委会的委员们认为,这一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将对提高本地区能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