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杭州11月8日电(记者 岳德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近日决定加强法院民事执行工作,其中就包括强化不良信用记录,今后凡是六个月未执结的案件和程序终结案件将全部提供给省信用中心。
据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齐奇介绍,近年来,全省民事生效裁判的自动履行率偏低,七成案件要进入执行程序;进入执行程序的案件中,又有七成需要强制执行。而且被执行人拖延、抗拒执行等现象则日益增多。
有鉴于此,浙江省人大常委会此前通过了加强全省法院民事执行工作的决定。在此基础上,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了具体的贯彻措施,分为法院内部和法院外部两个层面。
其中,在法院内部提升执行能力,完善监督制约方面,浙江省各级法院要成立执行指挥中心,并由法警编队派驻执行局从事执行实施工作,建立全省统一的委托执行案件跟踪协调机制,解决较小价值财物异地拍卖问题等。
而在法院外部,除了强化不良信用记录外,浙江省将力争年内在全省市县两级建立解决执行难协调工作领导机构;与公安厅、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国土资源厅、建设厅等单位沟通,形成相关纪要或规范性文件,实现“点对点”网上查控被执行人及财产;建立分级定时曝光典型案件工作机制,省、市、县三级法院联动,选择典型案件定期在当地主流媒体上曝光;加大对拒执罪的惩戒力度,与公安、检察协调,细化、统一拒执罪认定的证据标准。
据了解,目前上述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特殊主体案件报备制度、执行结案制度等已经形成征求意见稿,与公安、工商、人民银行、国土建设等部门正在加紧协商。(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