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7-21 10:21:50 新华网浙江频道07月21日电 日前,宁海县公安局在全市率先实行队伍管理记分制,对民警的日常行为进行量化考核管理,凡一个年度内累计积分达到6分者,给予警诫一次;达到10分者,离岗培训并试岗三个月;达到20分者,予以限期调离或辞退。这是宁海县公安局依法从严治警,强化公安队伍管理的一项新措施。
针对群众对公安队伍执法办案、纪律作风、工作态度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反映较多的现状,宁海县公安局党委制定了《宁海县公安局队伍管理记分办法》。该办法对民警日常工作中可能发生的各类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视情节严重程度,逐一规定分值,具体包括违反警容风纪规定、违反值班备勤制度、发生冷硬横推行为、违反创人民满意规定、发生失职渎职行为等17个方面,总共120余条,从而将民警的日常行为全部纳入制度化管理。依照规定,一个单位离岗培训、限期调离、辞退的民警人数如果超过规定数量,该单位负责人也将受到警诫、调整岗位等处理。局督察队实施全面监督和检查,各级领导干部进行督查记分,并定期通报,接受民警监督。至今,被记分的民警已达15人。全局共查处干部、民警违法乱纪案件4起,两名中层正职干部被行政警告处分,并调离城关派出所;两名民警被清理出公安队伍。
记分办法出台后,宁海县公安局出现了“一降、三多”的可喜现象。“一降”是群众信访量下降,今年以来全县公安机关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126件(次),比去年同期下降31.5%。“三多”分别是:群众表扬数量多,今年来收到群众表扬信、感谢信26封,锦旗45面;先进荣誉多,今年以来有两个集体、7名民警荣立三等功,1个单位被市公安局荣记集体二等功;民警加班加点多,今年以来民警人均累计加班60余个工作日。 (据《宁波日报》/吴向正 国纬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