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7-21 10:21:50 新华网浙江频道07月21日电 绍兴市扎实推进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通过集中招标拍卖,统一进场交易,不断加大改革和监管力度,确保全市国有土地资产保值增值。据统计,在1999年至2001年的3年间,全市通过招标拍卖的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98.2公顷,资产总值达30.8亿元,占总经营性用地面积的40%和土地资产总值的62%,远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据了解,绍兴市1992年就在全省较早开始了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拍卖招投标的试点。1999年新《土地管理法》实施后,绍兴市积极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在推进城市化进程中,出台了以统一规划、统一拆迁、统一竞投出让、统一监管、相对集中地块改造为主要内容的“四统一、一集中”政策,明确经营性土地使用权由政府统一招标拍卖。同时,建立健全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基准地价定期更新和公布制度、土地出让集体会审制度、公开招标拍卖制度和一整套规范化程序,做到一个“池”储备,一个“龙头”出让,一个市场交易。绍兴市各县(市、区)也结合各自实际,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和实施意见。
在土地一级市场已基本由政府控制的基础上,绍兴市着手建立健全土地有形市场,规范土地二级市场管理,努力构筑完善的土地交易运行机制和市场体系。上虞市是全省首批实施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县(市),早在去年6月就建立了全省首家土地交易市场,到去年年底共办理土地交易1503件,交易面积123万平方米,成交额3.2亿元。
绍兴市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制度的全面实施,不仅规范了土地交易行为,初步形成了用市场机制配置土地资源的局面,使政府获取了巨额的土地收益,而且有效防止了腐败现象的发生。据统计,1999年至2001年的3年中,仅土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就为该市提供了30.8亿元的建设资金。(据《浙江日报》/毛东辉 邵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