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7-22 9:07:54 新华网浙江频道07月22日电 陈新弟家住义乌市苏溪镇畈田村的村民楼峰(化名),从1993年开始在自家的两间旧房内养鸡,通过多年摸索,养鸡场规模越来越大,现在养有500只蛋鸡,每年带给他两三万元的收入。但与此同时,养鸡场附近的邻居们渐渐地怨声载道。
住在楼峰家对面的楼洪民(化名)抱怨说:“我家正门和窗户都对着养鸡棚,门窗一开,苍蝇就成群结队飞进来。一到夏天,鸡粪散发出来的臭味,更是无孔不入。为了减弱臭气,我不得不在家里放置空气清新剂,但根本无济于事。”为了恢复正常生产、生活,邻居们多次向楼峰提出,希望他不要再在家中养鸡,但楼峰振振有词,拒绝搬迁养鸡场。为此,双方伤了和气,多次动起拳脚。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前阵子,楼洪民等人一纸状纸将楼峰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令楼峰搬迁养鸡场。
近日,义乌市法院苏溪法庭经现场勘察和审理后认为,被告在家中养鸡,给周围环境和附近居民居住环境造成污染,且未采取任何防范措施,被告行为已侵犯原告生命健康权。法庭判决楼峰于判决生效15日内搬迁养鸡场。
据悉,目前楼峰已服从判决,将养鸡场搬迁到田野中。(据《都市快报》/范跃红 范文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