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7-23 9:27:44 新华网浙江频道07月23日电 事业单位改制,大家关心的经济补偿、社会保险等方面会有何规定?昨日从省人事厅传来消息,省直属事业单位转企改制的具体政策已经出台。
浙江省现有省直属事业单位800多家,拥有职工数8万多人,此次转企改制涉及面达15%。到时将按照社会职能、经费来源的不同,对省属事业单位在科学分类的基础上,积极稳妥地进行改革。
生产经营类、中介服务类事业单位,特别是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要改制为企业;对通过市场化运作能够满足社会公共需要的公益类事业单位,可通过试点,逐步创造条件改制为企业;对监督管理类等事业单位中从事后勤保障、专业技术服务职能,自身具有盈利能力的部分,条件成熟的,可剥离后改制为企业。
省属事业单位要因地制宜,采取股份制、合伙制等多种有效形式,实行产权制度改革。积极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通过控投、参投、收购、兼并等途径参与省属事业单位改制。
省属事业单位实行改制,要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科学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完善的激励与制约机制。在改制时,鼓励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提倡经营者持有大股、业务骨干多持股。对原应付工资、奖励基金、福利基金结余,经审核批准,部分可依据职工贡献、工龄、岗位和技能等因素,分配给个人投资入股。(据《今日早报》/朱梦绮 丁晓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