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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收研究生不受编制限制
2002-7-26 9:12:25
    新华网浙江频道07月26日电  温州市人事局日前出台了今年大中专毕业生(不含师范类)就业政策,与以往相比,毕业生办理就业手续更为简便,就业范围放宽。

    就业手续集中办理

  从今年起,我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报到手续全部集中到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可凭报到证、毕业证书及由当地人事部门签署意见的就业协议书,到人才服务机构办理报到派遣手续;市区毕业生就业报到手续集中市人才中心办理;未落实单位的毕业生,可实行人事代理,人事代理期间仍可继续择业。另外,龙湾、瓯海区生源的毕业生今年首次纳入市区统一管理。

    就业范围有所放宽 

  研究生毕业的,事业单位在接收时可不受编制限制;本科毕业、专业对口且是用人单位所需专业,用人单位可自主决定是否公开考录。非温籍本科以上毕业生来温就业,既可面向全市“双向选择”,也可先落户后择业。

    户口留校限期二年

  从今年起,部分普通高校毕业生可根据学校实际情况,将户口、档案暂留原就读学校,保留期限为两年。毕业后两年内(2004年6月底前)落实单位的,可按应届毕业生就业政策派遣,允许跨县(市、区)就业;对毕业两年后而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学生,学校就将其户口、档案转至生源所在地。(据《温州都市报》/慧媛 颖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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