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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加大力度整改火灾隐患严重单位
2002-7-26 9:17:02
    新华网浙江频道07月26日电  (记者傅丕毅)浙江省公安厅有关领导今天在此间召开的“浙江省深化公众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会议”上表示:浙江省公众聚集场所目前还存有不少“消防死角”,有关部门必须加大整改力度,改善消防安全环境,增强防御火灾事故的能力。

  浙江省公安厅副厅长应勇说:“前阶段各地开展的专项治理工作成效是明显的,今年上半年全省火灾死伤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同比均有明显下降,但是一些地方今年的专项治理力度不大、深度不够,存在畏难和厌战情绪;去年省市县政府公布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有近40%还在整改之中,专项治理工作还存在不少‘死角’,目前全省尚有2251家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单位还在整改之中,对去年遗留的7933处火灾隐患还有待继续整治,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长效监督管理机制尚有待建立完善。”

  据浙江省消防局介绍,在今年专项治理期间,该省共组织各类检查组857个,检查单位17397家,发现火灾隐患10318处,督促消除火灾隐患6657处,各级公安消防机构共发出各类法律文书14508份,处罚单位585家,责令停产停业212家,对单位和个人罚款171万元,取缔522家。尤其是杭州梁宅、杭州汽车东站小商品市场、宁波余姚宾馆、宁波新街服装市场C块,温州动力头服装市场、温州鹿城区服装市场、台州仙居东方大酒店、舟山剧院等一批多年久拖不改、悬而未决的‘老大难’问题和慈溪打火机行业等劳动密集型企业的消防安全问题在专项治理中都得到了较好的解决。

  浙江省消防局局长朱立平说:“成效虽然显著,但消防安全形势并不容乐观,消防部门必须加大整改力度,一是各地要对去年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遗留的火灾隐患情况做一次认真的梳理,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二是消防部门要跟踪整改工作的落实情况,针对遇到的突出问题,及时协调有关部门进行研究,提出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三是对存在火灾隐患逾期不整改的单位,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产生较大影响的,要及时报请当地政府依法决定。”

  另据记者了解,从7月29日至8月5日,浙江省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人员组成督查组,对部分市、县进行督查,检查各地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开展情况,并对去年专项治理遗留火灾隐患以及第一批政府公布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的整改情况进行重点督查,以确保专项治理实施方案的各项措施得到贯彻落实。(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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