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公布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指导意见

  新华网浙江频道1月7日电 2003年1月1日,我国第一部扶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专业法律??《中小企业促进法》正式施行。2002年12月31日,省经贸委、省中小企业局召开产业信息发布会,向社会公布了贯彻实施《中小企业促进法》的指导意见。

  《意见》明确了今后我省在贯彻《中小企业促进法》时要重点、优先扶持的中小企业类型。重点扶持的是那些有市场、有效益、有信用的成长性企业;优先扶持的是国家产业政策导向型、再就业型、劳动密集型、欠发达地区型、少数民族办企业、科技型企业、残疾人办的中小企业,扶持范围包括劳动用工、融资担保、工商登记、政府采购和社会保障功能等方面。(据《浙江日报》/管哲晖 邹武祥)


Copyright © 2000-2001 XINHUANET.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制作单位:新华社浙江分社新闻信息中心
本网站所刊登的新华通讯社各种新闻﹑信息和各种专题专栏资料,
均为新华通讯社版权所有,未经协议授权,禁止下载使用。
新华网浙江频道主编信箱:zhejiang@xinhuanet.com
webmaster:zhejiang@xinhua.or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