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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梅家坞”归后的弃守抉择
 
 

  新华网浙江频道3月21日电 1999年5月17日,《梅家坞被商标抢注》见诸杭州日报下午版。没了“村名”的村民怎么办?梅家坞人的这种锥心之痛不知牵动了多少人的心。

  三年了,在梅家坞村村民和各有关部门的不懈努力下,虽一路磕磕碰碰,但“梅家坞”终于回家了,梅家坞商标正式归属梅家坞村村民经济合作社所有。

  然而,今春的梅家坞村再掀波澜:先有老梅家坞茶正浩茶叶商行砸牌,后有梅家坞村炒茶中心登场,两个事件被看做是关于“梅家坞”回归之后的梅家坞人的“弃”“守”抉择。

  我们分明听到,在这个茶香四溢的季节,紧锁眉头的梅家坞村村民一次又一次痛苦地自问:守着回家的“村名”,我们又该怎么办?!

  弃牌:正浩茶行砸牌

  今年3月13日,面对各路媒体的摄像机、照相机镜头,梅家坞茶正浩茶叶商行热热闹闹地秀了一把。

  只见店伙计在老板的指挥下登上梯子,用剪刀把“老梅家坞茶正浩茶叶商行”的布质粘贴招牌剪开一个口子,然后用力撕扯,扔在地上,取而代之的是一块写有“卢正浩牌龙井茶”的新招牌。挂在店门口的鞭炮顿时响成了一片……正浩茶行的老板卢新,以自己家族的牌子取代了“梅家坞”。

  在砸牌当日的新闻发布稿上,卢新给了一个理由:去年耗巨资,树起了梅家坞龙井茶品牌,谁知一年下来,相同品牌的茶叶店冒出百余家,质量良莠不齐,这凼“混水”让正浩茶行不得不忍痛割爱。

  面对这一事件,看着“梅家坞”一路风风雨雨回家来的人们,心中搁了块“石头”:连梅家坞村数一数二的经营大户都丢弃了“梅家坞”,这块牌子是不是要倒了?!

  守牌:炒茶中心登场

  紧跟着第二天,一场针锋相对的新闻发布会在梅家坞村举行———梅家坞村的炒茶中心隆重登场了!说起正浩茶行的砸牌事件,梅家坞村民纷纷出言指责。

  几十户梅家坞村村民第一次自愿组织在一起集体炒茶,他们的宣言令人动容:团结就是力量!我们要用“团结”的方式捍卫梅家坞龙井的纯净,守护“梅家坞”这块金字招牌。

  炒茶中心的负责人朱仁鸿,是梅家坞土生土长的茶农。他说,往年茶叶开摘后村里每户人家各管各炒,为了赚钱,一些茶农不惜在自家锅里搀进外来茶叶,砸了梅家坞龙井的招牌。现在,大家聚在一起,摘的、炒的、卖的,都是自家园里地地道道的新茶。

  在炒茶中心,茶农们用竹匾将各自家中的新茶盛好,排成一字,哪家的叶子翠、哪家的叶子最光滑、哪家的叶形最姣好,大家互相学习,互相交流。翻炒茶叶的手艺有老师傅专门把关,保证质量。

  更诱人的是,自炒茶中心成立之日,买茶人可直奔茶园,看上哪块地,就为你摘哪块地的叶子,当着你的面进锅开炒。

  不少顾客反映,这种操作方式在透明中树立诚信,的确为“梅家坞”增添了含金量。

  旁观:寻找真正的“守城之道”

  虽然没有硝烟,但这两出事件已被看做是一场战争———一场关于“梅家坞”品牌的“弃”“守”之战。梅家坞村的村民也认同了这一看法。

  然而业内人士指出,就算是一场战争,但正浩茶行与炒茶中心并不是“交战双方”,确切地说,它们应当是“志同道不和”的两个阵营,都是为了攻克同一座“城池”,即寻求一条保护和使用产品品牌的最佳出路。

  正浩茶行砸“梅家坞”牌子行为过激,但那笔账本身并没有错。“梅家坞”商标属梅家坞村村民经济合作社所有,要使用这一商标,经营大户正浩茶行必须付一笔相当可观的使用许可费,履行法律程序才能名正言顺使用“梅家坞”;使用后,在目前的状况下,又不可避免地会受到质量不过关的茶商的牵连。代价与风险叠加,正浩茶行天平失衡不难理解。砸“梅家坞”树“卢正浩”,在卢新看来,使用家族品牌比使用“梅家坞”品牌更有市场保障,更有收益保障。

  正浩茶行这招棋其实是在与自己过招。其输赢在于,“卢正浩”这块牌子实际的市场价值是否真像卢新预期的那样,能胜于“梅家坞”。

  再看炒茶中心的建立,本是一种积极的护牌方式,但尚欠“火候”。因为时至今日,“梅家坞”不再像村前的一条路,村民想走就走,作为注册商标,要使用它,必须与商标的所有人———梅家坞村村民经济合作社签订“梅家坞”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否则就是违法使用。

  即使在一切法律手续都齐备的条件下,炒茶中心还得再迈一个台阶———“梅家坞”商标还有一个商品品质控制和统一的问题。

  余音:攀品牌保护的“最高境界”

  梅家坞村爆发的这场品牌弃守之争,受震的远不止梅家坞村村民,其暴露的是杭州地区名特优新农副产品的品牌保护和使用问题。

  据了解,当前农副产品的注册往往分成两大流派,一派是以产地地名为商标,如千岛湖、新安江、塘栖、里叶、花园岗等;另一派是全新取名,与产地毫无干系。

  两派各有利弊。用地名做商标,好处是由于传统农产品往往以产地闻名,宣传的成本相应降低,有“人气”之利;不利之处在于商品受产地自然条件的影响,受“地气”之限,产品无法扩大再生产。而全新品牌正好与之相反:在市场上打出知名度虽代价很大,但却不受自然条件的束缚,可以依市场形势有所作为。

  观杭州农副产品“家族”,地域特色过于明显,“一村一品,因人而异”,顾全“人气”必定受限“地气”;而强调“人气”“地气”结合,难免会带来品质上不标准、不统一的“后遗症”。这一“后遗症”表现为,产品规模偏小,没有法定标准,这是商品无法推广的“硬伤”。

  同时,村民们商标意识淡薄,没有依法使用的概念,将一个已经注册的商标当作人人可用的“公共财产”,没有管理和规范意识,给假冒商品以可乘之机,更使农副产品品牌保护“雪上加霜”。

  对以村为单位的地名商标的保护,新《商标法》提供了多项选择,既可申请集体商标保护,也可申请证明商标保护。而申领证明商标,被看做是品牌保护和使用的“最高境界”。

  值得注意的是,省内各地区证明商标纷纷涌现,绍兴黄酒、楚门文旦、黄岩蜜桔、常山胡柚、安吉白茶等在市场上“昂首阔步”,在背后统一控制质量、促成产品工业化生产的管理协会的支持下,以“集团军”的架式垄断市场。与此同时,杭州地区还没有注册一件证明商标,还没有一家强有力的独立的中介组织能挑起证明商标管理的大梁!

  这场“梅家坞”品牌弃守之争,是农民商人化进程中随时可能上演的一出“商战”,但有着非同一般的意义,它是杭州地区农副产品直面品牌保护问题的第一炮。但愿站在峰头浪尖的“梅家坞”,能够点醒杭州名特优新农副产品:品牌的使用和保护决不仅限于一个注册,更要作管理的长远之计!但愿透过梅家坞村这次市场“用兵”,杭州名特优新农副产品能够掌握真正的“守城之道”!(据《杭州日报.下午版》/陈文钧 王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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