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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浙江频道4月30日电
针对本省一些地方在防治“非典”工作中收取体检费或消毒材料费等情况,浙江省物价局于4月29日发出紧急通知,规范有关“非典”防治的收费行为。具体规定如下:
一、各地对有关人员进行“非典”初步检查时,不得向被检人员收取挂号费、体检费等费用;
二、各医疗机构应严格按规定的医疗收费标准收费,不得向患者加收用于“非典”防护、消毒的费用;
三、各地价格主管部门应立即通知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同时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乱收费的行为,应责令其立即纠正,对拒不纠正的要依法严肃查处。
另据悉,杭州市物价局在4月29日继续赴各城区开展市场检查。检查发现,在总体平稳的市场状态下,有少数经营者违规经营。如芝德堂药店,销售板蓝根、珠丽肠乐、云南白药均没有明码标价;天真花店销售口罩、电子体温计、消毒液等商品也没有标价;中联大药房销售诗洁消毒液,大幅度提高进销差率。物价部门将对以上单位处以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
市物价检查所继对上海华联古墩店销售84消毒液标价不实处以5000元罚款后,又发现东仁堂大药房、杭州同医药店连锁有限公司文晖路连锁店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分别给予5000元的罚款。另外,杭州新大众药店有限公司不执行价格干预措施,提高口腔体温计销售价格,被处以10000元罚款。(据《都市快报》/
周默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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