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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严把“入口” 浙江各地设立检查站

新华网浙江频道(2003-05-01 14:28:07)
 

  新华网浙江频道5月1日电  “五一”来临,随着外来及返乡人员的增加,“抗非典”又将面临全新考验。昨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发布了《对进出我省的交通工具和人员进行非典防治检查登记有关问题的通知》。

  通知要求,全省民航、铁路、交通、港务、海事等部门和单位分别负责对到港、到站和始发的所有交通工具和旅客进行检查登记。对旅客和司乘人员必须测量体温,发现有发热症状者不予放行,并报防疫部门处置。严把门检和签证关,凡未经测温、消毒、登记不得放行。对交通工具和场所按规定进行消毒,消毒等费用由经营者承担。

  省际道口所在地县以上人民政府须统一设置检查登记站,对所有入省客货车辆及其他车辆进行检查,要求来自有非典病例发生地区的人员填写健康状况申报登记表,并进行体温测量。尚未设置省际道口检查登记站的当地县以上人民政府要采取措施增点补漏,并立即开展检查登记和测量体温等工作。省内其他地方不得以非典防治的名义随意设置相关登记站;确需增设的,须报省非典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意。

  检查登记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由各检查登记站所在地的县以上人民年政府负责统一部署协调,组织交通、公安、卫生防疫等部门开展这项工作。各相关部门应配备足够力量开展检查登记工作。交通部门主要负责做好对车辆、人员健康状况和流动去向的登记工作;公安部门主要负责对车辆进行检查,维持现场治安秩序;卫生防疫部门主要负责对人员测量体温,对发现的病例采取隔离留验等防治措施;其他部门要积极予以配合支持。各检查登记站应做好登记、资料保存等有关工作。检查登记资料的信息应共享,对旅客健康状况申报登记表回执应互相认同,对已经检查登记的车辆和人员不得进行重复检查登记。

  各有关单位必须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妥善保管所有检查登记资料,保管期限为30天。各项工作实施情况在每日下午14时前报告当地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各市政府和省级有关部门在15时前将实施情况报告省非典防治办公室。 (据《钱江晚报》/胡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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