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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浙江频道5月1日电 浙江省纪委4月30日发出《关于在防治非典工作中严明纪律的通知》要求各市、县(市、区)党委、政府及纪检监察机关在防治非典工作中严明纪律,确保非典防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通知指出,要增强政治责任意识,全力以赴投入防治非典工作。各级党政机关要认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和部署,坚决把防治工作作为当前一项十分重大而紧迫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好。要充分认识当前非典防治工作的严峻形势和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立足于防大疫、抗大灾、打硬仗的思想准备,克服侥幸心理和麻痹大意的思想,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非典的预防、治疗和控制工作,严防死守,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始终站在这场特殊斗争的前列,经受住各种困难的考验,用实际行动实践“三个代表”的要求。
通知指出,要树立大局意识,形成整体合力。各级党政组织要树立大局意识,加强同配合。任何地区、部门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各项组织工作纪律,坚持个人服从组织,下级服从上级,局部服从全局,确保政令畅通。各地各部门要坚持条块结合,统筹兼顾,各负其责,各司其职,认真落实各项防治措施,在人力、财力、物力等方面服从统一安排和调度,形成整体防治合力。对推诿扯皮、不服从指挥而贻误工作的,要坚决追究有关责任人和单位负责人的责任。通知指出,要严格工作责任制,保证防治措施落实到位。各地区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党政一把手要认真履行本地区、本单位防治非典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深入一线,靠前指挥,扎实做好非典的预防、治疗和控制工作。要层层建立责任制,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各级干部特别是处在防治一线的党员干部要尽心尽责,做好工作。各地要认真落实省政府《通告》提出的严格限制举办大型活动,严格控制外出开会、旅游、考察活动,严防非典病人、疑似病人和可疑病人的流入、流出,切断非典的传播源等措施。各级疾病控制机构要严格疫情报告制度,绝不允许缓报、瞒报和漏报;各医疗单位要严格实行接诊治疗制度,决不能以任何理由拒收有非典症状的患者,确保患者得到及时救治;各有关执法单位要严格非典防治用品的监管制度,严厉打击利用防治非典从事各种违法行为。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严肃查处各种失职渎职行为。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疏于职守、敷衍塞责的;缺乏大局观念、不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推诿扯皮,防治不及时、延误救治的;不执行疫情报告制度,有缓报、漏报和瞒报疫情行为的;拒收患者或擅自将患者转送外地而造成疫情扩散的;借防治非典名义哄抬物价,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造谣、传谣,蛊惑人心,影响社会稳定的;贪污、私分、截留、挪用防疫款物等行为,要严肃追究有关当事人和负责人的责任,触犯刑律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对擅离职守、临危退缩、失职渎职的党员干部,一经发现,一律依纪从严处理。
通知指出,各级党组织要站在全局的高度,处理好非典型肺炎防治工作和经济工作的关系,一手抓防治非典型肺炎这件大事,一手抓好各项业务工作,扎实推进经济建设、改革开放和各项事业的顺利发展,做到防非典与抓工作两不误、两促进。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抓好防治非典工作监督检查的同时,认真抓好今年反腐倡廉各项任务的落实,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据《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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