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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浙江频道5月14日电
相对来说,在杭州再就业的下岗失业人员有着更多的机会,因为杭州市出台的再就业政策比其他地区有更多的优惠。记者昨日从劳动保障部门获悉,杭州市新出台的再就业扶持政策,除不折不扣地执行省里出台的再就业扶持政策外,还保留和新推出了一系列扶持政策。
据介绍,除了省里规定的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的人员等对象外,杭州市新扩大了三类享受优惠政策的对象:一是因事业单位改制而失业登记的人员;二是因建设征地、撤村建居由农村人口转为城市居民并失业登记的男45-60周岁、女35-50周岁的“农转非”人员;三是持有《就业援助证》的其他城镇人员。
对市、区各级机关、社会团体和财务补助事业单位勤杂岗位,规定按不低于70%的比例吸呐就业困难人员,市人事、财政、劳动保障等部门专门出台实施办法,并对吸纳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加大了政府引导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激励力度。对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给予一次性3000元的就业援助费,比原来提高了1000元的标准;小额贷款额和有组织贷款额分别由省里规定的2万元、8万元,增加到了3万元、10万元。
据了解,杭州市级财政2003年至2005年,每年至少安排1亿元用于就业和再就业,今年仅小额贷款担保基金就安排了2000万元,以推动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
(据《今日早报》/丁晓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