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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浙江频道5月26日电
非典型性肺炎给我市餐饮、旅游、客运等行业带来了不少影响,近日,物价部门出台多项规定,减免7项相关收费。
非典期间,不少导游人员赋闲在家,物价部门规定本年度年审时,导游员年审费免缴。萧山、余杭除外的市区,经营性体育场所的管理费也从5月1日起免收5个月
,同时,这些市区的电影放映单位年检年审费也统一免缴。
受“非典”影响较大的宾馆、饭店、旅游景点、饮食业、休闲娱乐业、交通客运业企业等也受到了特别“照顾”,除位于萧山余杭区的外,这些行业的垃圾清运处置费从5月1日至9月30日减半收取,从每吨100元减到了50元。如果已收取全年垃圾处置费的,经营单位可以要求退款,或在以后应缴费用中抵扣。此外,在这段时间,这些行业的卫生监测费、预防性体检费、疫情处理费、卫生质量检验费、委托性卫生防疫费、卫生许可证审办费一律免缴;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费、体检费则减半收取。
物价部门还规定,客运出租汽车和客运营运车辆的城市道路统缴通行费从5月1日起减半收取5个月,已缴费的车主或经营单位可以凭缴讫凭证退费联和营运证,办理退款收续。客运出租汽车还免收2003年度的计价器检测费。(据《每日商报》/杨玲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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