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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浙江频道5月26日电
据质监部门日前对快速体温仪检查发现,体温仪失准或使用不当而造成错判、误判的问题较为严重。针对这一现象,省质监局建议,先给体温仪“量体温”。
由于高考临近,今日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将对全省各考点使用的体温计、快速测温仪进行免费检定和校准,并帮助和指导使用
者正确使用,避免由于测温仪的失准或使用不当而造成错判、误判。同时免费校准、比对全省各航空口岸、车站、码头、医院等检疫点的快速测温仪。单位在使用过程中遇到问题时,可找省质量技术监督检测研究院,联系电话0571-85027213,0571-85027189。
省质监局提醒在使用快速体温仪时应注意以下几点:被测人刚从室外或环境温度差异较大的场所过来,应先在测量的环境下待10分钟以上;应在室内测量体温,避免阳光直射测温仪或被测人;测量前不使用冷毛巾、冰袋等物理降温设备擦拭额头;测量时应抬头,前额无毛发或其他东西遮挡,不吸烟;额头无水迹(如汗水),无化妆品。解顶者还应注意,人的头顶温度高于额头温度约0.5°C。
据了解,目前利用红外测温仪测得的人体体温的结果,仅仅只能作为是否发烧的初步筛选和排除,不能用于临床诊断,若发现被测者体温可疑,则需用玻璃体温计进一步测量。(据《杭州日报》/王群
邱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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