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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2月10日召开

新华网浙江频道(2004-02-08 16:20:00)

  新华网浙江频道2月8日电 浙江省十届人大常委会七次会议作出决定,浙江省十届人大二次会议于2月10日在杭召开。决定全文如下:

  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的决定

  (2004年1月16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定: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04年2月10日在杭州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查浙江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审查、批准浙江省200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0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浙江省2003年全省和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及2004年全省和省级预算草案,批准浙江省2003年省级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和2004年省级预算;听取和审查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查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其他事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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