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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名城绍兴:推进城市化 建设大城市

新华网浙江频道(2004-07-22 16:03:41) 来源

    新华网浙江频道7月22日电  改革开放20多年间,绍兴先后三次编制城市总体规划,第一次提出小城市目标,第二次提出中等城市目标,第三次提出构建大城市目标。并且用10年时间完成了小城市建设目标,又用10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中等城市建设目标,今后再将以20年左右的时间建成绍兴大城市。

    1981年国务院决定撤销绍兴县,设立县级绍兴市,1983年国务院又批准恢复绍兴县,设立地级绍兴市,下设越城区。

    《绍兴大城市发展战略纲要》提出到2020年,把绍兴中心城市建设成为长江三角洲地区和杭甬之间崛起的拥有百万以上人口、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相互融合、自然风貌与城市景观交相辉映的现代化生态型大城市,人均GDP超过1万美元的奋斗目标。规划按照"多核心理论"布局,确定建成区范围为越城、柯桥、袍江、江滨等四个组团加绿色空间(镜湖新区),规划用地230平方公里。纲要提出"城市北进、旅游南延、沿江开发、多向拓展"的城市发展战略导向。与此同时,还相继编制完成了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以及三大组团分区规划、城市绿心概念性规划设计和江滨组团规划设想等,为未来绍兴城市建设的大发展提供了依据,也为实现绍兴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提供了广阔舞台。

    从上世纪90年代初开始,按照绍兴城市总体规划确定的目标,陆续在越城组团、柯桥组团和袍江组团实施新区开发建设。越城区组团在向四周拓展过程中,首先抓住城东绍兴经济开发区和城南经济开发区建设,规划面积分别为9.56和7.5平方公里。经过10年开发建设,逐步形成各自的功能特色,城东以高新技术产业、新闻体育事业和居民住宅为主,城南以综合商贸、居住、科技、教育为主。与此同时,以现代化居住区为主体的城西区和以交通、商贸、居住为主的城北区,也相继建成投入使用,面积分别为2.14和2.04平方公里。柯桥组团以柯桥镇为依托,以开发区建设为主攻方向,以建设现代化工贸新城区为目标,进展顺利,特别是县城迁入以后,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快建设,建成区面积已超过12平方公里。袍江组团作为工业新城区,虽然起步较晚,但是发展势头良好,32平方公里范围内的基础设施建设初具规模,一批高新技术产业相续来此安家落户。镜湖新区也于今年正式启动,将对绍兴大城市的加速形成产生重大影响。经过10年努力,到2001年底,越城、柯桥、袍江三大组团,都已初具规模,建设用地达65平方公里,人口60万,为建设绍兴大城市打下了坚实基础。

    投资近20亿元,建成总库容量为2.35亿立方米的大舜湖(小舜江水库)和日产70万吨的宋六陵净水厂,通过总长87.5公里的供水干管,向越城区和绍兴县130万居民供水,水质达到欧共体标准。同时,加大对生产、生活污水处理力度,市、县两级政府投资5.1亿元,在三江口兴建日处理污水30万吨(一期)的绍兴污水处理厂,建成与之配套的排污管线总长400多公里,纳污区域面积达400余平方公里,使老城区80%以上的生活污水和绍兴县极大部分生产污水经处理符合标准后排入杭州湾,城市河道水质得到明显改善。此外,作为国家环保示范项目的新民热电公司垃圾焚烧发电厂,投资1.35亿元,日处理垃圾400吨,使城区所有生活垃圾得到无害化处理。

    绍兴市先后获得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全国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城市等荣誉称号,城市综合竞争力明显提高。

    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在建设大城市、推进城市化过程中,保护历史文化名城作为绍兴城市建设的另一项重要工作,受到市委、市政府和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在城市建设中,坚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和城市现代化建设同步推进,尽力把保护历史风貌、建设现代设施结合起来,挖掘城市文化内涵,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努力塑造融历史文化与现代文明于一体的城市形象,是绍兴努力追求的目标。

    在名城保护方面,根据绍兴历史悠久和文化类型多样的城市个性,按照点、线、面保护的原则,采用分层次的结构性保护措施,对城市格局、传统风貌、历史街区和文物古迹实行有效保护。为保护和延续8.3平方公里的古城格局和水乡风貌特色,对由18条城河(全长32公里)构成的河网水系,和以"三山""两塔"为制高点的空间格局,以及街随河走、河连桥路的水乡风貌带,依法实行保护,以达到"不出城郭而获山水之怡,身居闹市而有林泉之致"的环境效果。

    同时,又从古城现状出发,选择以全国文保单位为依托,历史风貌相对比较完整,又能真实体现城市文化内涵的越子城、鲁迅路、八字桥、蕺山、西小河等5大片和新河弄、石门槛2小片为历史街区,依法予以保护,总面积230公顷。并对仓桥直街和蕺山2个小片,按"重点保护、合理保留、局部改造、普遍改善"的思路进行整体性修缮保护,使历史的真实性、风貌的完整性、生活的延续性得到较好体现。

    为加强对传统风貌的保护,对老城区内沿街、沿河的新建筑物,逐步恢复以黑、白、灰为主色调,禁止使用大面积玻璃幕墙、不锈钢、玻璃瓦等材料作外装修。对环城河两侧和解放路、胜利路等 主要干道两侧实施建筑立面改造,赋予新的文化内涵,以达到和谐、整齐、美观、有序,既保持了绍兴的传统风貌,又体现了绍兴的城市品位。

    此外,对城内和近郊的8处国家级、16处省级、51处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和71处尚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严格按照国家文物保护法规定,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形成梯级保护网络。

    改革开放以来,绍兴城市规模不断扩大,城市化水平逐年提高,城市面貌发生深刻变化。1978年至2002年的25年间,中心城市(指越城区、绍兴县)的建成区面积,由10平方公里扩大到45平方公里(不包括袍江工业区);非农人口由11万人增加到41万人;城市化水平,由将近15%提高到46%左右,平均每年提高1.2%,比全国平均增长率高出0.5%,说明绍兴城市化已进入快速发展期。而且随着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带动了全市经济社会各项事业迅速发展,2001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823亿元,在全国城市中排名27位;城市综合竞争力也有明显提高,在全国200城市中排名23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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