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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举措推进绍兴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新华网浙江频道(2004-07-22 18:14:01) 来源

    新华网浙江频道7月22日电  绍兴是国务院1982年公布的我国第一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之一。王永昌书记说,绍兴市江南古城的代表,中国的名士之乡、名酒之乡,越剧的发源地,文化名城。为保护好绍兴历史文化名城,绍兴市人民政府采取了五大举措:

    一是全面提高干部群众思想认识。通过舆论宣传,使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到历史文化遗产不是包袱,而是一种资源、一种优势、一种财富,不仅有文化价值,还有经济价值,增强干部群众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自觉性。

    二是加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经费投入。随着绍兴市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绍兴市政府有实力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做的更好。仅鲁迅故里街区的保护,绍兴市人民政府就投入了10亿元人民币。

    三是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创造空间条件。在绍兴古城之外另建新区,新城区建设与旧城分开。目前,绍兴城市规划包括四个组团,其中一个古城区组团,另外三个组团都是新城区,古城区内的一些企业、机关迁移到新城区发展,缓解了古城保护的压力。

    四是重点保护好文物古迹和历史街区。绍兴市在文物古迹的保护过程中,尽可能向外延伸,扩大文物古迹的风貌保护协调区。鲁迅故居原来的保护面积只有10多公顷,扩展后保护面积达到51公顷。

    五是总体保护8.32平方公里的绍兴古城。将古城区内的建筑高度控制在24米以下,新建筑必须与古城风貌协调,允许古城居民在保持旧居外观的前提下进行室内生活设施现代化改造,以方便人民群众生活。

    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委员会主任周干峙院士非常关注绍兴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在王永昌书记谈到控制古城区建筑高度时,周院士关切地问:“目前,绍兴古城区内已经有多少超过控制高度的建筑?”王永昌书记说:“由于历史原因,目前大约有四五十幢。”周院士接着说:“在全国的历史文化名城当中,绍兴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是比较好的,绍兴市政府为名城保护做了大量工作,古城区的文物古迹和历史街区都保护的比较好。遗憾的是,古城中心区的历史风貌很难恢复了。古城中心搞大广场、大高楼,不好。有些城市打着发展的旗号,振振有词的破坏历史文化名城。城市不可能不变,但要变得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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