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频道4月11日电 为健全药品安全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体系,玉环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以“四个一律”积极探索药品经营自律新机制,增加企业违法成本,严格药品经营秩序,切实保障公众用药安全。
一是假药案一律实名通报。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依据,大胆实施假药案件公示制度,加大典型案件的曝光力度,采取实名通报制度,从行业内向全社会延伸。
二是经营药品一律实名数据对接。全县药品零售企业百分百录入浙江省药品经营企业监督管理系统,充分利用药品经营企业的从业人员、药品购销及假劣药信息,最大程度实现稽查信息化和药品信息查询社会化,确保药品的安全性和可追溯性。
三是违法广告药品一律批批检并对署名药店进行有因检查。进一步加强广告监管,对违法广告实行批检,并对标示药店每发布违法广告一次,即增加有因检查一次,情节严重的予以消费警示形式曝光,逐步形成违法广告的公告、市场退出、信用监管和责任追究制度。
四是群众举报一律到位检查。对任何假劣药械的举报投诉,均第一时间对被举报单位进行检查,违法行为属实的,立即立案查处,并按投诉举报受理责任制要求,加强督查督办,形成了“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的投诉处理格局,切实提高受理效率。
来源:玉环县纪委办公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