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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可能造成多人死亡的事故须半小时内上报

新华网浙江频道(2008-07-09 17:16:49) 来源新华网浙江频道 编辑:晓明

    新华网浙江频道7月9日电 (记者 岳德亮)为促进及时、准确地报告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损失,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出通知,要求对死伤情况不明但可能造成多人死亡的等四类生产安全事故,当地要在接报后半小时内向上级报告。

    根据该通知的规定,浙江全省各市、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向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生产安全事故信息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事故信息报告工作的第一责任者。

    今后,凡是发生以下几类事故的,市、县安监部门必须在接到事故报告半小时内,向上级部门电话报告并书面(传真)报告事故情况,并可向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直接报告:初步确定为较大以上事故的;虽不属较大以上事故,但情况复杂,可能提高事故等级的事故;虽无人员伤亡但社会影响较大的化工事故和其他生产安全事故;死伤情况不明但可能造成多人死亡的生产安全事故。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此前发出的一则紧急通报指出,今年6月18日14时30分左右,杭州余杭仇山磁土矿发生透水,造成井下6名工人被水淹没死亡。事故发生后,杭州市和余杭区二级安全监管局没能及时上报事故。(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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