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邮箱 用户名 密码
新华搜索
首页 要闻 省情 网群 人事 人物 名牌 浙商 视听 专题 图片 网谈 视点 杂志秀
记者主页 民生 旅游 就业 房产 时尚 美食 健康 休闲 交通 举报 华东·长三角 潮起浙江
:: 设为首页 ::
:: 加入收藏 ::
:: 关于我们 ::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视点追踪 > 2004年高考 > 头条
欢迎访问新华网浙江频道 http://www.zj.xinhuanet.com
 
杭州师范学院

新华网浙江频道(2004-06-21 15:21:59) 来源浙江都市网

    新华网浙江频道6月21日电   杭州师范学院是一所综合性高等师范学校,创建于1978年,1982年获得学士学位授予权,1998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2000年以来,杭州教育学院、杭州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等相继并入,目前学校正在为筹建成为一所学科门类较齐全的综合性大学而努力。学校现有文一路本部、文华路、玉皇山、古荡湾等校区,城内校园占地面积530余亩,建筑面积近31.8万平方米。位于下沙高教园区占地近1100亩的新校园已完成一期工程。学校建有计算机中心、电教信息中心、网络教学实验室、多媒体微格教学实验室、多媒体教室、音乐厅、艺术家画廊、400米塑胶标准田径场等现代化教学设施,建有校园网络系统、广播电视网络系统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近1亿元。学校图书馆面积近1.6万平方米,藏书120多万册,分类期刊、报纸2700余种。

    学校现设有人文学院、理学院、生命科学学院、信息工程学院、音乐艺术学院、体育与健康学院、美术学院、外国语学院、政治经济学院、教育科学学院、初等教育学院、钱江学院、法学院、医学院等14个二级学院和社会科学基础部。现有34个本科专业和9个专科专业,学科涉及哲学、文学、法学、经济学、历史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医学等十大门类,拥有音乐学、基础数学、课程与教学论、汉语言文字学、动物学、中国哲学等19个硕士学位授权学科,还有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批准的与澳大利亚堪培拉大学联合举办的教育领导学硕士课程计划。现有22个校级重点学科,其中音乐学、课程与教学论被列为省级重点学科,中国哲学、中国近现代史、动物学被列为省级重点扶植学科,还有7个学科被列为市级重点学科。

    学校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近14000人,其中本科生11000余人。现有教职工近2000人,其中专任教师1000余人,具有博士学位及在读博士100余人、硕士学位及在读硕士370余人。全校有教授、副教授及相应高级职称人员近500人。

    学校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培养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高素质人才为根本任务,坚持教学工作中心地位,重视教学质量建设,积极推进教学改革;依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不断拓展、调整和优化专业结构,提高专业水平;以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重点,改革人才培养模式,修订和完善了教学计划,实行学分制、主辅修制等制度;大力提高教学技术的现代化程度,充分利用已经建成的“三网”教育资源,加强素质教育;重视基础教学,加强教育实习、社会实践等实践性环节,强化英语、计算机应用和艺术教育,已建立153个教育实习基地。去年11月,学校顺利通过了教育部组织的本科院校教学工作合格评估。

    学校重视科学研究,实行师生科学研究资助和奖励制度。现建有弘一大师·丰子恺研究中心、人口研究所、区域文化研究所、地方历史研究所、新材料研究所、数学及其应用研究所等20多个研究所(中心),出版《杭州师范学院学报》(首届全国百强社科学报)、《杭州师院报》、《语文新圃》等报刊。近三年来,承担国家级科研项目16项、省部级科研项目52项,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奖励23项。

    学校建有国际文化教育交流中心,广泛开展国际文化交流与合作,先后与美国、韩国、澳大利亚、菲律宾等国家的十多所高校建立了校际友好合作关系,互派教师、学生,开展学术交流或联合办学,曾举办马一浮国际学术研讨会、数学教育国际学术研讨会、国际丰子恺·弘一大师学术研讨会等多项国际学术交流活动。学校还招收多批外国留学生,是原国家教委首批公布的具有接收外国留学生资格的高校之一。

    联系方式::::.

    单位通讯地址:杭州市文一路222号

    邮政编码:310036

    联系电话:0571-88804719 0571-88804802

    传真:0571-88804802

    E-mail:jiuye@hztc.edu.cn

    网址:http://www.hztc.edu.cn

    联系部门:学生处(行政楼318室)

    联系人:柳春

关闭窗口】 【发表评论】 【打印本稿
新华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本网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新华社和新华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网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未注明"稿件来源:新华网"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必须保留本网注明的"稿件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稿件来源:新华网",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如对稿件内容有疑议,请及时与我们联系。
如本网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与新华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