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今年2月1日起,凡是在福建省莆田市市区搭乘公交车或客运车的乘客不难发现,车上安装的电视机画面上不间断地播送着与法律相关的内容,乘客们在乘车的短时间内也能受到普法教育。
利用车载电视开办法制栏目,是莆田市依法治市办依托莆田市海都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进行法制宣传的一项有益尝试,开播后收到良好的效果。
车载电视是一种新兴的宣传媒体,具有流动性大、覆盖面广、贴近群众、贴近生活、费用较低等特点。莆田市依法治市办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积极协调市直各相关部门,委托莆田市海都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在全市200辆长短途公交客车上,用电视对广大乘客进行普法教育。
车载电视普法栏目主要以两个节目形式向乘客进行宣传。一是专题节目,选择联办单位典型案例或事件,采取以案释法等通俗易懂、形象直观的表现形式,开展专业法制宣传;二是法制工作动态宣传,主要围绕与公民生产、生活、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向乘客普及法律常识。其内容主要是围绕不同时期的中心工作确定宣传重点:1至3月以宣传节假日防扒、防抢、防盗,安全燃放烟花爆竹、消费者权益保护、平安莆田宣传、交通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4至5月重点宣传税法、清明节森林防火、旅游安全等法律法规;6至7月,重点宣传土地法、市容市貌整治、环保法等;8至9月重点宣传国防法、信访、法律援助、公证业务、律师业务的程序和方法;10至11月重点宣传旅游消费维权、安全提示、森林防火等法律法规;12月重点宣传宪法、国防法、兵役法、外来人员、农民工守法维权的程序和方法。
每部客车的车载电视一般每天播放十次法制宣传内容,每次时间为五分钟,20天更换一次宣传内容,全年共18期。而海都文化传播公司拥有市内200部公交、短途、长途客车广告发布权的车载电视,按此计算,每月受视人次约达150万人次,一年受视人次可达1800万人次。 (中国普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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