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浙江频道6月22日电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草案)》6月15日公布
大连保监局昨天透露,我市的机动车信息平台已基本建成,去年7月1日以后的交强险业务数据已经全部进入信息平台,相关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信息也将于近日进入信息平台。这样,按国家部署,大连车主办理交强险费率将与其交通事故和交通违章记录“双挂钩”。
根据中国保监会公示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费率浮动暂行办法(草案)》,如车辆从去年7月1日以后的三年里未发生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其以后的交强险费率最多可下浮44%。
去年7月1日推出交强险后,国家以浙江和大连为试点省市,开始着手建立机动车信息库。目前,在大连市政府的统一组织和领导下,我市的机动车信息平台基本建成,去年7月1日以后的交强险业务数据已经全部进入信息平台,相关信息也将进入信息平台。该平台的运行,为我市针对交强险费率实行“双挂钩”提供了全面的信息支持,驾驶员的各类事故、违章记录在里面都可找到。
大连车主投保交强险实行“双挂钩”包括:一是车主上一保单年度发生有责任的道路交通事故信息;二是车主上一保单年度发生3种严重交通违法行为——闯红灯或逆向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挂钩时,只计算上年度已赔付的交通事故赔案和已最终处理的交通违法行为。大连实行“双挂钩”,为更精确地确定交强险费率提供了全面信息保障。以后,大连将以信息平台的交通违法信息和交强险理赔信息为依据,根据保监会和公安部即将联合颁布的交强险费率计算办法,对所有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实行费率浮动。保费将由信息平台统一计算,投保人选择任何一家保险公司投保所计算出的浮动系数和需缴保费都是一样的。
由于交强险费率是依据上一保险年度的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情况进行浮动,因此今年费率浮动将参考2006年7月1日以来的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情况,大连保监局提醒各单位、车主和驾驶员应该遵章守法、文明行车,否则不但要受罚,并且投保交强险时还要上浮费率、多缴保费。
同时,由于有关部门处置交通违法与交通事故时以车辆为主要衡量标准,因此建议广大车辆所有者管理好自己的车辆,避免车辆随意外借,以免因车辆外借发生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产生费率浮动,对自身经济利益造成损失。
来源:半岛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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