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起价格违法案件被查处
新华网浙江频道8月29日电 据《今日早报》报道,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8日介绍,为了做好价格行政执法工作,打击各种扰乱市场秩序的不正当价格行为,抑制价格的过快上涨,保护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发展改革委近期修订了《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并已将修订稿报请国务院进行审议。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价格监督检查司副司长张满英28日在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表示,修订稿细化了不正当价格行为的表现形式,特别是关于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和哄抬价格等行为。
他说,对价格串通和哄抬价格等严重的价格违法行为,现行处罚规定设定的罚款数额偏小,不足以威慑和惩戒违法者。“为严厉打击上述违法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我们考虑适当提高其罚款额度。”
昨天,张满英通报了各地价格主管部门查处的6起典型价格违法案件。
据张满英介绍,价格主管部门查处的价格违法行为主要分为三类:一是串通涨价,即经营者之间互相串通或者通过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以协会决议、会议纪要、协调、口头约定等方式合谋涨价;二是哄抬价格,即经营者通过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或囤积商品,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三是价格欺诈,即经营者通过抬高等级、短缺数量、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等欺诈手段变相涨价。
张满英称,根据目前的《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经营者有如有上述三类违法行为,价格主管部门将责令其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给予警告,并可根据不同的违法行为,并处罚款,其中串通涨价可并处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余两类可并处两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如果情节严重,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但是,对价格串通和哄抬价格等严重的价格违法行为,现行的处罚规定设定的罚款数额偏小,不足以威慑和惩戒违法者。为此,我们考虑适当提高其罚款额度。”张满英透露,目前,国家发改委修订了《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并已将修订稿报请国务院进行审议。修订稿还进一步明确关于行业组织的法律责任。价格法第17条规定行业组织应当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自律,接受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工作指导。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等行业组织可以给经营者提供各种服务,但不得从事价格串通等违法行为,所以,“对行业组织存在的违法行为,也应当给予处罚。”
张满英还表示,如果消费者发现经营者存在哄抬物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可以随时拨打“12358”价格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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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师傅
降价0.45元
涨价方便面主动降价
对于近期沸沸扬扬的方便面协会串通涨价事件,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司副司长张满英昨天在接受中国政府网专访时表示,发改委正在作进一步深入调查。
张满英同时表示,白象、康师傅、今麦郎等方便面生产企业已经积极配合,纷纷采取优惠促销措施,承诺价格自律。“从我们跟踪了解方便面市场价格情况看,企业承诺的优惠措施已陆续兑现。从8月16日起,北京、上海、西安、济南、青岛、天津、太原等大城市超市出售的方便面,开始优惠让利,有的品种直接下调了价格,个别品种甚至低于涨价前的价格。”康师傅香辣牛肉面从3.1元下降到2.65元,统一早餐五连包从9.9元下降到9.8元,今麦郎骨汤五连包从8.2元下降到7.5元,其他品牌的方便面通过买赠活动等也调低了实际价格。
据了解,8月16日,发改委通报方便面价格串通案调查情况。8月17日,世界方便面协会中国分会发表《致广大消费者的一封公开信》,向社会公开道歉,提出了具体整改措施。8月20日,民政部认定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面制品分会使用“世界拉面协会中国分会”名称,“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对外开展活动违法,已作出行政处罚,责令中国食品科学技术学会停止活动两个月,不得再使用“世界拉面协会中国分会”名称进行活动。(2911801)
据新华社、北京晨报、京华时报
●新闻附件
六起典型案例
案例2 餐饮业酝酿涨价20%
8月3日,嘉兴市《南湖晚报》刊登《嘉兴市品牌餐饮酝酿涨价20%》称,嘉兴所有品牌餐饮企业从8月中旬起价格将上调20%。嘉兴市物价局及时组织力量进行调查,发现市餐饮协会确有此酝酿,但尚没有形成正式书面协议,当即对其进行价格提醒告诫。
案例1 豆制品经营者串通涨价
8月2日,湖北省荆州市物价局对该市沙市区豆制品经营者突然集体涨价一案进行调查。经查发现,该市豆制品经营户于8月2日集体串通,决定统一提高豆制品价格,并决定提高香干子、豆腐等四种豆制品的市场销售价格,平均涨幅20%左右。
案例3 火锅店集体加收锅底费
8月15日,《重庆晨报》刊登了巴南区李家沱十多家火锅店贴出告示统一收取10元锅底费的报道。
经查,李家沱地区几家较大的火锅店准备于8月16日开始同时收取每锅10元的锅底费,具有串通合谋涨价的嫌疑。
对此,执法人员告诫必须立即停止涉嫌串通涨价的行为。
案例4 网吧协会制定统一价格
衡水市网吧协会于5月29日制定了全市网吧统一上网价格(会员每小时1.5元,非会员2元,统一之前各网吧的价格一般为1—1.5元),并将统一价格张贴在每个网吧。衡水市物价局调查取证后,责令该协会立即纠正,撤销其指定的统一价格。
案例5 豆制品协会串通涨价
吉林市豆制品协会8月8日召集10余家豆制品企业开会,串通提高全市干豆腐价格,统一将干豆腐制品批发价由每公斤4元涨到4.6元,同时向零售商建议把干豆腐零售价格由每公斤4.6元涨到6元。吉林市价格监督检查局责令该协会撤销涨价协议。
案例6 超市虚构原价搞欺诈
8月2日,西安市一超市以4.38元/公斤(略低于市场平均价)的价格销售鸡蛋,并规定顾客每人次限购15只鲜鸡蛋(约一公斤),引发千人排队抢购,严重扰乱了市场秩序。检查发现,该超市在卖场标示鸡蛋“原价6.8元/公斤,现价4.38元/公斤”,而在本次促销前一天实际销售价为4.98元/公斤,“原价6.8元/公斤”的标示属于虚构原价,构成了价格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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