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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向作者低价购买作品版权,再向免费转载该作品的网站索赔高额著作侵权赔偿金,日前,有“网络王海”之称的北京三面向版权代理有限公司将广州几十家网站告上法庭。据悉,这家公司已向200多家单位提出类似起诉。
其实,三面向公司的这种做法确实是彻头彻尾的利用著作版权保护牟利的行为,与王海知假买假的行为有异曲同工之处。尽管其旗号是为作者讨回公道,但这种官司不管最终的结果如何,作者并没有成为版权的最大受益人,而“网络王海”却成了最终的大赢家。无怪乎这种行为既不被沦为被告的各网站接受,还受到一些作者的非议,并被指为“恶意诉讼”。
然而,“网络王海”的行为从保护版权和知识产权以及作者权益而言,却具有积极而深远的意义。由于传统知识产权和版权保护的滞后,以及网络管理行为的不规范,自诞生之日起,网络擅自转载行为就与网络息息相连。网络转载行为就像一个免费免责的阵地,作者一篇心血文章发表之后,就是网络连篇累牍的转载,而随着网络转载的深入,一些文章又成为纸质媒体二次转载的原始阵地。在这种你转载我我转载你的游戏背后,是作者权益的损失和知识产权和作品版权的损失。因此,“网络王海”的发难宣告了网络免费转载和随意使用作者心血而忽视作者权益时代的结束。
同时,“网络王海”的行为对于作者依法保护自己的作品版权和著作权而言,也是一种启发。作者的心血和通过知识成果获取利益的权益,不仅需要法律的保护,更值得作者自己依法去捍卫。这对于尊重知识、尊重知识成果、尊重创新的社会风气而言,更是积极的。
许朝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