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免费转载文章,往往被行业内认为是惯例,可一旦有人告上法庭,网站总是要面临赔偿的境地。北京有个叫“三面向”的版权代理公司,3年来起诉了200多家网站,被告最终大都同意和解或接受法庭调解,去年下半年,仅仅在杭州就有20多家网站被诉侵权进行赔偿。
如今,报纸的电子版也同样面临被诉难题——2007年8月,北京“三面向”以“著作权人”身份,告《浙江市场导报》“涉嫌侵权”,索要稿酬损失5000元。
这场官司起源于3年前报纸刊发的一篇文章《挖走竞争对手优秀导购员的八步妙招》,作者为张会停,同时在报纸的电子版上发布。昨天下午这场官司在杭州中级人民法院首次开庭审理。
疑似专靠打官司发家吃饭
记者从杭州、金华等地中级人民法院得到消息,“三面向”是法院的“常客”了,总是状告网站侵权,而且屡诉屡胜。
“三面向”有一套“维权模式”:先检索,约有300多家网站转载了100多位签约学者的文章,然后保留证据,进而向相关单位发出律师函,指出侵权,要求赔偿。每篇文章索赔几千元不等。
一些网站赔偿以后,怀疑某些签约作者与“三面向”公司合谋“恶意诉讼”牟利。
报社认为这场官司是危险的先河
昨天在法庭上,报纸一方认为,电子版不同于网站,报社拥有对报纸纸质版和电子版的所有权,以报社名义发放的稿酬已经包括了纸质版和电子版的共同稿酬,电子报是将纸质的报纸“电子化”了。报纸出示了一份证据:2005年1月17日通过邮政汇款的方式向作者寄发稿费(留有邮局回单)。
报纸负责人非常担心:“一旦我们败诉,将引发非常可怕的连锁效应——因为几乎全省和全国的报纸都已经推出了电子版,一旦败诉对报业发展而言不堪设想,这场官司对全国报业而言都是危险的先河。”
浙江凯富律师事务所陈杰律师则认为,电子版相当于是一种电子化的“过刊”查询,推出电子版更多的是方便了读者,并不需要另行付费,“三面向”低价收购版权遍地开花式诉讼的盈利模式,将恶意诉讼作为牟利的手段,对知识产权的维护弊远远大于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