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浩 制图
《劳动合同法》将于2008年1月1日正式实施。《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利益关系将发生很大的变化。昨天,记者就此采访了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工资处处长张群,请她就将要正式实施的《劳动合同法》进行解读。
不签劳动合同要付双倍工资
案例解读:大学生小刘应聘到一家广告公司已经超过半年时间,一直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现在他投诉到劳动监察部门,要求单位补签劳动合同、补缴社会保险费。如果小刘的事情发生在明年,那么他不仅可以要求补签合同、补缴社会保险费,还能要求单位支付双倍的工资。《劳动合同法》实施后,用人单位就不敢不与所招用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
法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违法解除合同支付双倍罚金
案例解读:一家外贸公司的职工陈某被单位以严重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辞退,单位却拿不出充足的证据,陈某不服便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诉,最后经过双方调解达成一致,单位给予了陈某1500元补偿。如果依照《劳动合同法》,单位认为职工严重违纪,必须要提供所有职工都知道的书面的单位规章制度,以及相应的证据证明陈某存在违纪行为,否则严重违纪的说法不成立,单位应恢复与他的劳动关系,如果陈某不想在这家单位继续干下去,那么单位要支付两倍的经济补偿金。按照他的工资标准和工作年限,经济补偿将在8000元左右。《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单位想随随便便辞退员工就没那么容易了,用人单位辞退员工必须严格按照程序办,并且要有充足的理由,否则不得辞退员工。
法规: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两倍的赔偿金。
扣押员工证件最高罚2000元
案例解读:张三在某公司任采购员一职,由于其前任收取供应商的好处费,公司要求张三提供担保金5000元,并把他的证件扣在人事部,还在劳动合同中约定高额违约金。后来张三收取供应商的好处费300元,被公司开除并处罚5000元罚款。《劳动合同法》实施后,该案中尽管张三有过错,但是公司收取担保金和扣押证件的行为肯定违法,不能给予5000元罚款。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九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不得扣押劳动者的居民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劳动者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否则都属于违法行为,其违法后果是:劳动行政部门按每人500元至2000元标准处罚,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要赔偿劳动者损失。非法扣押劳动者档案、财物不返还的也按此标准处罚。
法规:用人单位不得收取押金、押证件,违反者按每人最高处罚2000元。
用人单位不能随意解聘老员工
案例解读:50岁的龚先生是某公司的聘用人员,已在公司工作16年。一直以来,公司和他签的劳动合同都是一年期的。今年年初,龚先生与公司的劳动合同期满,公司与他不再续约。情急之下,龚先生把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公司继续聘用他或给付经济补偿金。法院审理认为,尽管龚先生的遭遇很值得同情,但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劳动合同期满,企业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明年1月1日起,这样的局面将会得到缓解。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在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退休年龄不到5年者,即使具备用人单位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以及经济性裁减人员的一般情形,也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这是对工作年限较长的劳动者的职业安全稳定性的特殊保护。
法规:劳动者在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退休年龄不到5年者,单位不能随意与其解除劳动合同。(作者:王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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