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4日上午新华网主页以《我们为何轻信了“馒头标准”假新闻》和《弱智做法怎么可信》为题刊出综述网友网评的文章。应该说,这个所谓“馒头国标”不堪一击,偃旗息鼓了。回首这则消息出笼的“短命”过程,人们似乎也有着另一番感受。
这则消息率先由《华商晨报》于1月3日刊出,各路媒体尤其是网站迅速转载。然而,笔者看到,在媒体刊出此消息不到数小时,中国网和新华网率先刊出《请给方馒头留条活路吧!》的时评,继而,各大网站也先后发出了抨击的声音。很快,就在3日下午1时24分,媒体刊出了国家粮食局的郑重表态:新标准规定馒头形状纯属无稽之谈(见新华网、中国网2008年1月3日)。
或许由于是权威部门的迅速表态,或许是由于“馒头标准”确实存在着诸多缺陷,当天下午4时12分,新华网以电讯稿形式传出了国家标准委关于“只是推荐性标准而非强制性标准,并非要求强制执行”的回答声音。同时,标准委指出“网上所谓新标准规定了馒头形状的说法是不实的”。是媒体曲解标准委的原话,还是标准委进行自我掩饰另当别论。但一个不争的事实是,面对一项新政的出台,时下的媒体不再是像以前那样不声不吭,也不是“犹抱琵琶半遮面”,而是主动出击,敢于据实据理或赞或弹或建议投入舆论监督的。可以说,荒诞“馒头国标”刚露面就偃旗息鼓是舆论监督又一成功个案。
人们知道,馒头在中国、在世界已长久流行。事实上,馒头形态早已不是单一化,既有圆形、椭圆形;也有正方形、长方形,还有堤坝形;既有大块状,也有片状等。馒头的多元形式与人们的习惯相伴而生,相伴而存。
馒头作为一种商品,最终鉴定者是消费者、是公众。一种商品受到公众的喜欢,就有生命力,否则,就会很快消失。各地馒头形状不一就是证明。
其实,与馒头的形状林林总总相随,其他的食品形状也是异彩纷呈的。比如,端午节很盛行的棕子,其形状、其用料南北就不同,即使是广东生产的棕子,珠三角与粤北、粤西出产的也不一样。随着时代的变迁,文化交流的深入,传统的棕子往往被赋予新的特色。在这种情况下,出台什么“馒头国标”,规定馒头圆形与椭圆形没有什么必要,当然引起人们的好笑。
应该说,公众及媒体非议“馒头国标”,并不是要取消馒头所有检测标准。那么,检验馒头的重要标准是什么?一句话,是卫生检测。就是说,不管馒头圆形还是椭圆形、长方形,在上市之前必须由卫生、质检等部门依法依规进行严格的卫生质量检测才是最重要的,也是完全必要的。人们不难看到,许多时评在抨击荒诞的“馒头国标”同时,都不忘提出这一点。可见,时下的时评是彰显理性。
人们看到,十七大胜利闭幕才2个多月,无论是关于镇坪“虎照”的“鉴定”,还是厦门PX项目听证,抑或是荒诞的“馒头国标”的出笼,对事关真相、事关公众利益的问题,媒体表现了不依不饶穷追不舍的态势;而在媒体的“逼迫”下,一些政府机关也走出前台进行回应;更多是面对媒体的批评,从善如流作出受到公众欢迎的选择。事实证明,十七大舆论监督又大大前进了一步。
面对荒诞“馒头国标”在短时间内偃旗息鼓,笔者不禁为蓬勃兴起方兴未艾的舆论监督叫好。 (作者: 亦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