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娃哈哈集团董事长宗庆后因涉嫌偷漏个人所得税近3亿元,卷入一桩税案。宗庆后在税务部门启动调查后,于2007年10月补交了2亿多元的税款,使应交而未交的税款只剩下数百万元。因此,究竟是以近3亿元立案,还是只追究目前的数百万元税款,税务系统内部仍存争论。(《南方都市报》4月14日)
我们首先要厘清一个问题,因为,宗庆后税案中有一个不能回避的现实“语境”是,在娃哈哈与达能的纷争继续中,宗庆后被曝涉嫌偷漏天价个人所得税,其背后的个中奥秘,的确让人颇费思量。可是,我们假设一下,就算真的是达能检举了宗庆后,你老宗为何不能做到“身正不怕影子斜”呢?毕竟是近3个亿的数字啊!
从几百万到几千万,再到今天的近3亿元,富豪们偷漏税的数额增长之幅度,不仅率先大大跑赢了CPI,更是呈火箭式跳跃发展,刷新速度之快,令人叹为观止,令人目瞪口呆。
我们貌似有很多的法律和规则,但富豪们的为富不仁,为何就能如此易如反掌、值得他们前赴后继?是我们的法律和制度缺乏刚性和威慑力,还是在那些富豪们的眼里,财富的诱惑和力量,早已经击溃了他们本该恪守的法律和道德底线?更何况,区区那点违法成本,又能奈他如何?
你们可以“先富”,你们可以“巨富”,你们可以“首富”,但你们的钱必须是干干净净、经得住阳光洗礼的。否则,你们的“一夜暴富”,便是这个社会的耻辱!卡耐基有句被引用了无数遍的至理名言:“在巨富中死去是一种耻辱。”我也生搬硬套一回———在巨富中偷税,是一种耻辱!(吴杭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