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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之江国家旅游度假区
浙江村民状告国家发改委一审胜诉 违规道路有望最终公布
即使这16条违规道路已经被公告,但是道路名称却不知道。村民们希望,国家发改委能“责令浙江发改委限期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告之江管委会新建16条道路的名称”。这次胜诉,律师袁裕来成功地运用了司法审查机制。
1月10日,一份来自北京的判决书,令陈国良等15位浙江村民惊喜不已,他们状告国家发改委的官司一审胜诉。 更多>>
浙江村民因为拆迁纠纷状告国家发改委 一审胜诉
  法院在审理后认为,原告在2007年1月30日提出的复议申请中,明确提出的复议请求是“责令浙江发改委限期在当地主要媒体上公告之江管委会新建16条道路的名称”,国家发改委不予受理决定中对原告复议请求的认定与事实不符,其认为复议申请超过法定期限的认定缺乏事实依据。因此,法院做出了撤销国家发改委的复议决定,并责令其对原告的复议申请重新进行审查的判决。目前,国家发改委是否上诉还不得而知。更多>>
浙江村民告省发改委项目批复先于环评报告胜诉
  2006年因对浙江省发改委的一纸批复产生质疑,镇海区的34户村民联合向国家发改委提出复议申请,昨天,他们收到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称国家发改委)的行政复议决定书,确认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称浙江省发改委)作出的《批复》违法。 更多>>
宁波农民告赢省发改委的示范意义
  2006年7月3日,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陈家村34户村民,就省发改委未经环境影响评价即下发《关于220千伏镇海油改气电厂送出输变电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的问题,向国家发改委提出行政复议申请。更多>>
 各方评论
发改委一审败诉让多少人感到惊讶和惊喜
  发改委是谁?它是国家最高权力机关的职能部门,代表着国家行使着某种权力。如今,国家发改委都被告了并败阵了,还有谁不能告的?更多>>
国家发改委败诉彰显中国法制的进步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坚持独立审判制度,那么中国的法制建设才会取得实质性的进步。更多>>

广元:干群同心共话重建
四川灾区群众入住活动板房

 网民声音
· 南京网友:还应该司法介入 彻查有关责任人 · 北京网友:村民们继续努力,直到胜利的那一天 · 温州网友:行政违法多了 官员却没得到处罚,所以就寒了民心
· 广西网友:这是走向法治国家的一小步! · 常德网友:法律不再是长官意志,老百姓就不会为这种事劳神了 · 张家界网友:虽然只是程序上的胜诉,但也看到了一丝法治的阳光
· 无锡网友:这是一大进步,尊重民意,放下架子,推进我国的法制建设 · 新华网友:面子丢大了,也该醒酒了 · 新华网友:公民维权太难
· 新华网友:好!很好!法院的判决是人民看到以法行政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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