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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新华社XHTV海口专电: (记者:陈爱娣、郭良川 应曲川,编辑:别培辉)多名飞行员先后提出辞职(同期:实在呆不下去了,怎么办,那只有走这条路);辞职引发巨额赔偿(同期:支付被告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赔偿金210万元)。敬请关注《新华纵横》--《飞行员辞职风波(上)》。
新华社记者陈爱娣:飞行员是一个令人羡慕的职业。但从2004年至今,飞行员辞职事件层出不穷。最近,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二十多名飞行员先后提出辞职,在全国引起了不小的震动。
【解说】2008年3月7日,飞行员曲良琦、段学军要求与海南航空股份有限公司解除劳动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在海南省海口市龙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据了解,从2006年元旦第一起辞职纠纷开始,提出辞职要求的20名海航飞行员,有的在等待劳动仲裁,有的进入了法庭审理程序,但没有一名海航飞行员辞职成功。海航的态度很明确:最好留下,走人也行,但是必须缴纳400万到600万元不等的巨额费用,用来赔偿公司之前所支付的培训费和违约金。即便如此,仍然没能阻挡住飞行员们的辞职申请。
【同期声】辞职飞行员: 实在呆不下去了怎么办,那只有走这条路。
【同期声】辞职飞行员: 忍无可忍了。
【解说】2007年11月下旬,冯向东、王建林、张忠明、罗祖林和唐勇等6名飞行员3天之内分别向海南航空公司提请辞职。6人中41岁的冯向东年龄最大,资历最老。1996年,冯向东从部队转业后进入海南航空有限公司工作,至今已经有12年了,他从副驾驶、正驾驶到机长、教员,一路走来可谓一帆风顺。据冯向东介绍,他们在海航工作的薪水均高于国内三大航空公司,较之新发展起来的小民航公司,也不逊色。那么,有着这样的待遇的飞行员为何还要频频辞职,以至于与公司对簿公堂呢?
【同期声】辞职飞行员 冯向东: 因为我觉得支线在海航是最辛苦的一个机队,所以说这么辛苦一个机队,工作得不到老总的认可,得不到一种很人性化的关怀,我觉得不能在这儿继续熬下去了。
【解说】关于辞职的原因,除了认为支线机队得不到应有的重视,超时飞行也是冯向东等飞行员们一直担心的事情。从冯向东提交的个人飞行记录显示,他最多曾连飞10多天。而根据民航总局规定,任意相连的7个飞行日内,必须有连续48小时休息时间。冯向东告诉记者,超时飞行不是他一个人所独有的情况,其他一些飞行员也都有类似的经历。
【同期声】辞职飞行员 曲良琦: 你比如说我在家里休息突然来个电话,老曲,那个机长今天飞那个航班他拉肚子,今天走不,你比如说,我昨天晚上回来的,我可能今天早上一样拎起行李又把他的航班给飞出去了,一出去可能就是5天 6天,有啊我以前就有过这样,我经常替别人去飞啊。
【解说】此外,公司没有按时足额地向飞行员发放工资、缴纳养老、失业、医疗、补充医疗等社会保险金、扣发他们的安全奖金等等,这也是他们辞职的理由之一。面对飞行员的辞职,海南航空公司也开出了高额的赔偿费来应对。比如向冯向东提出的索赔金额是520万元,在这批6名辞职飞行员中数额是最高的,其余5人的索赔金额也在500万元左右。
罗祖林,机长,32岁。2007年11月19日向海航提出辞职,他是此次海航飞行员辞职者中最年轻的机长,在劳动仲裁阶段海航向他提出的赔偿是490万。
【同期声】辞职飞行员 罗祖林: 记者:你知道辞职要面对的是什么吗? 到目前为止就是打官司,然后跟公司诉诸于法律,至于现在,这个说不准。
【解说】那么,飞行员所说的情况是否属实,记者联系了海南航空有限公司要求采访,但他们表示可以沟通但不能接受采访,海南航空公司认为此事已进入法律程序,作为当事者他们也期待一个公正合理的判决。目前,此案还在海南省劳动争议仲裁委以及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在判决下来之前,这些飞行员的辞职之路看起来依然充满不确定性。
【同期声】辞职飞行员 罗祖林: 记者:你跟公司里面沟通过吗,为什么要采取这么极端的方式? 其实我觉得也不是很极端,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这个辞职只是一个很普通的一个事情,不论哪个地方都有辞职,只是说像对外界来讲的话,可能飞行员这个事情,可能别人觉得这个因为他对这个行业了解少,他不是很清楚这个行业,觉得飞行员辞职这个事情有点怎么怎么的。但是对我们普通飞行员来说,觉得这也是全国各地都有这种现象。
(黑场转场)
【解说】就在罗祖林他们在海口焦急等待判决结果时,2008年3月13日,在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另外一起飞行员辞职事件,法院作出了一审判决。
【同期声】法官宣读判决书 : 原告马锡锋在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支付被告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赔偿金210万元。
【解说】马锡锋,32岁,原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的机长,在国航工作已有10年。2007年6月4日,马锡锋向国航提出提前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被公司驳回,随后请求劳动仲裁。同年9月18日,浙江省劳动仲裁委员会裁定双方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马锡锋赔偿国航210万元,马锡锋与国航对仲裁结果均表示不服,马锡锋向浙江省萧山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听到赔偿210万元的判决结果后,这位原国航机长突然昏厥倒地。(现场画面同期)
【解说】据了解,法院判决的依据是2005年6月民航总局等5部门共同下发的《关于规范飞行人员流动管理保证民航飞行队伍稳定的意见》。意见规定:对招用其他航空运输企业在职飞行人员的,应当与飞行人员和其所在单位进行协商,达成一致后,方可办理有关手续,并根据现行航空运输企业招收录用培训飞行人员的实际费用情况,参照70万到210万元的标准向原单位支付费用。
【解说】记者在网上粗略地做了一个统计,到目前为止,全国约有近200名飞行员因跳槽陷于劳动纠纷之中,不能正常工作。
字幕:
2004年6月,海航集团控股的中国新华航空公司14名飞行员集体向公司提交辞呈。
2004年7月,东航江苏有限公司2名飞行员提交了辞呈,两人各支付赔偿款100万元后,解除劳动合同。
2004年10月,国航西南分公司的机长李建国提出辞职,国航西南分公司要求李建国赔偿共计800余万元。
2005年3月,厦航飞行员罗家宽因辞职将厦航告上法庭,最终双方达成和解,罗家宽向厦航支付赔偿费120余万元。
2006年到2007年,海航有20多名飞行员先后提出辞职。
2006年6月,东航青岛分公司7名飞行员辞职,东航索要巨额赔偿。
2007年5月,东航云南分公司飞行员郑志宏因辞职单位索赔1275万元。
新华社记者陈爱娣:近年来,飞行员辞职并非个案,虽然原因各有不同,但飞行员辞职难却是普遍现象。那么,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飞行员不断升级的辞职背后究竟隐藏着什么问题?请继续关注《新华纵横》--《飞行员辞职风波》的(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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