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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的大学的科研能力,很显然,已经快被不良的管理体制消磨殆尽了。与科研能力的衰败构成鲜明对比的,是我们科研人员焕发出来的空前高涨的抄袭剽窃的热情和大学管理者们对金钱和量化指标的崇拜。
不良的管理体制产生偏差的管理方针:"重科研而轻教学"的管理方针。这是最糟糕的"舍本求末"的管理方针,却已在各大学流行甚至已泛滥到不可收拾的程度。
此一流弊,源于改革开放之初合乎情理的知识分子政策。当时国内尚有研究能力的学者已极少,其生活待遇和科研条件急需改善,若丧失了这批学者,则不仅知识传统瓦解而且高等教育也无从振兴。故而,以国家财力资助优秀学者,逐渐形成既定政策。与此相应,形成了一套由政府机构对学术业绩考核评价的制度。
古今中外,凡资助学术者,当然需要颁布且实施一套考核评价被资助者的学术业绩的制度。试以流行于西方社会的三类资助制度为例,其一,资助者预先设定并颁布所要奖励的学术努力方向--通常被提炼为一些重大且未解决的学术问题,著名者如挪威皇家科学院颁布之"有奖征文",求解的问题是:"人类意志的自由,能从自我意识得到证明吗?"并因此得到叔本华竞投的一篇论文《论意志自由》。其二,资助者预先设定并颁布申请资助者必须具备的条件--所谓"申请资格",著名者如"盖茨奖学金",其主旨之一是要资助在既有利益格局之内被忽视的少数族裔的优秀学生。其三,资助者预先设定并颁布一套宗旨并委托某一委员会遴选优秀学者,最著名者如接受瑞典银行委托之"诺贝尔委员会"。
在上列三类资助制度中,第一类最易实施也最易有成就。究其理由,是因为学术努力的方向已在既有学术传统内被一批学者提炼成为关键性的问题。如海德格尔所言,问题预示着求解问题的方向并规定了可能获得的解答。第二类较易实施,但不易有所成就。因为若具备了申请资格的人很多,则挑选更优秀的人需要另外一套制度。后者往往与上列第三类制度相似,即委托一个委员会来挑选人才。所以,最困难也是最需要探讨的资助制度,是上列第三类。
上列第三类资助制度,其效果如何,极大程度上依赖于委员会的生成规则与决策规则,还依赖于委员们的学术判断力、知识结构、责任感、人格与社会名望等因素。
还有一项更复杂的因素,是所谓"嬗变"--比较合理的制度因意义漂移和情境转换可能逐渐演化为比较不合理的甚至荒谬的制度。例如,根据知情人的分析,国务院第一届学术委员会的成员们大都具备当时最高的名望与学术判断力,但这一委员会却逐渐嬗变为今日许多大同小异的官僚机构。自氏族社会的形成开始,人类就熟悉了"嬗变"的后果,由德高望重的委员们遴选的新任委员们未必德高望重,由英雄人物挑选的继任者未必是英雄人物,由优秀企业衍生出来的企业未必是优秀企业。
事实上,在过去10年里,我们的大学日益维系于而不是日益独立于政府的官僚管理体制,我们的大学教授的福利日益维系于而不是日益独立于官僚们的偏好与青睐,我们所教授的学生的知识结构日益维系于而不是独立于那些导致创造力源泉枯竭的官僚化的考核指标。作为对我们教育制度的上述的致命缺陷的一种奇妙的承认,我们的管理者们正在努力地批判"应试教育"并提倡"素质教育"。
为既有体制所做的另一种辩解是这样的:如果废除现已确立的全套考核指标,我们怎样保证比较公平地配置教育资源呢?难道我们还能寄希望于一小撮习惯了抄袭和剽窃的教授们的道德感和正义感吗?
不错,我们的教育体制和这体制培养出来的学术群体已积重难返,如此延续我们对既有制度的依赖性,后果将是不容乐观的。因为我们将继续压抑学生们的创造精神,让他们继续依赖既有制度,直到整个社会的创造源泉的枯竭和心智的老化。(文/汪丁丁)
汪丁丁-------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教授主要研究与教学领域:发展经济学、制度经济学、宏观经济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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