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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年来,我省在“三农”工作中积累了不少宝贵经验:
一是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放到“重中之重”的突出位置。把“重中之重”的要求落实到组织领导、战略决策、发展规划、财政投入、工作部署和政绩考核上,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个部门合力抓,从而不断强化农业基础地位,不断加大惠农利农政策力度,不断提高解决“三农”问题的能力。
二是坚持把实现农民全面发展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发点。从农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来部署“三农”工作,坚持把工作着力点放到充分发挥农民群众主体作用,增进农民群众民生利益,保障农民群众平等权利,提升农民群众整体素质上,营造有利于农民全面发展的良好环境,切实做到“三农”工作依靠农民群众,小康社会建设重点惠及农民群众,发展成果由农民群众共享。
三是坚持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战略任务。把中央的战略部署和我省实际结合起来,明确新农村建设“三改一化”的总体目标和发展高效生态农业等十大具体建设任务,整体推进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协同发挥党政主导作用、农民主体作用和社会共同参与作用。
四是坚持把实施统筹城乡发展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方略。建立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带动农村的长效机制,统筹推进城乡规划建设、产业发展、劳动就业、基础设施、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和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城市对农村的带动作用和农村对城市的促进作用,协调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市化和新农村建设。
五是坚持把多予少取放活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基本方针。正确把握多予少取放活方针的政策导向,解放思想,深化改革,不断增加“三农”投入,切实减轻农民负担,让农民群众创业创新的热情持续高涨、创造财富的源泉持续涌流、发展的活力持续增强。
六是坚持把实施惠民利民的系列工程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有效载体。从破解“三农”发展的难点入手,实施以“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为龙头的惠民利民系列工程,整合强农兴农的资源和力量,创新“三农”工作的抓手和载体,推动“三农”工作不循旧规求创新、不讲空话干实事、不搞形式重实效。
以上这六个方面既是这些年我省推进“三农”工作的实践总结,也是我们在今后新农村建设中必须坚持的工作原则和基本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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