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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新政绩观远没有形成共识
□您认为法治成为考核官员的一个指标体系在我们的官员之中是否已经形成一种共识?目前阻碍“法治GDP”政绩观推行表现在哪些方面?
■远没有成为共识。客观而言,目前我们许多官员还没有形成“法治GDP”的意识。人们过去习惯用GDP来考核了,想不到别的,这是一个思维习惯的问题。制度有惯性,近二三十年来,一直用GDP来考核,科学发展观才提出来两三年嘛,在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过程中,才考虑到除了经济发展指标外,还有社会发展、文化发展、政治发展等各个方面。在这几个方面发展的同时,才会意识到法治起到很关键的作用,是一种保障机制,同时法治本身也应该成为衡量一个官员、一个政府机构工作成绩与水准的指标。法治搞得好不好,不仅仅要看制定了多少规章,还要看法律实施得好不好,司法公不公正,公务人员的法律意识是不是很强,整个社会的法治氛围如何等。过去并没有这些制度,也没有这样的观念,推行起来就比较难。
□如此看来,要想马上推行这种政绩观难度不小。您对此怎么看?
■现在别说是让法治成为科学政绩观的一个组成部分,连民生、社会发展成为政绩评价指标也未必完全成为共识。更多地方仍然以GDP作为政绩考核的最重要指标,其他部分很容易被忽略。但是,将法治纳入政绩考核标准,我是有信心的。因为一个社会只顾经济发展,忽略其他方面发展的恶果就是我们今天很多地方已经出现的,环境严重污染,资源枯竭,社会不公等。法治不仅仅能促进经济的发展,还能保障人的自由和人格尊严,保障社会公平公正,它的作用远不是一个GDP所能涵盖的。
“大部制改革”助推“法治GDP”
□目前各方普遍关注的一个重要问题就是对官员权力的限制。大部制改革的推进,有专家认为这将有助于决策、执行、监督三权适度分离,加强权力之间的相互制约。您认为此举是否有利于“法治GDP”的推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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