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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山东省滨州市在制造企业中推行二、三产分离的一些做法
滨州市位于山东省北部、黄河岸边,主要经济指标增幅连续五年保持山东省前三位。滨州市着眼于优化产业和税收结构,从2007年开始,由地税部门牵头,服务业办公室及工商等部门配合,在全市范围内着手开展制造企业分离生产性服务业工作。专门出台了《关于做好优化税收结构壮大地方财力试点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做好优化税收结构工作的紧急通知》两个文件,以指导该项工作。截止到2007年底,全市通过产业分离和资源重组,已成立159家服务企业和建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38.58亿元,增加地税收入1.48亿元。被分离三产业务的一些大型制造企业不仅完善了自身服务体系,也促进了当地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和服务企业资源的集约高效利用。滨州市的主要做法是:
--对现有大中型工业(商业)企业(集团)中的运输、仓储、包装、配送等物流业务与主业未分离的,进行相对分离,设立专门的物流、运输、仓储公司,成立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
--对现有大中型工业(商业)企业(集团)中的运输、仓储、包装、配送等物流业务由企业集团外的物流企业承担的,进行资源整合,设立单独注册和核算的物流公司,统一管理运输车辆,实行集中结算,单独纳税,既解决了区域内运输费用支出与运输业实现营业税比例失调问题,又解决了运输业营业税税收外流问题。
--对混合销售行为,依法落实政策,进行业务剥离。将货物销售收入与运输收入分别核算、分别纳税,改"一票结算"为"两票结算",将运费从原料价款中剥离,分别计算,单独纳税;对于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按规定分别征收增值税、营业税。
--对企业内部的建筑、安装业务,设立相应的建筑、安装公司,承揽内部和外部的建筑、安装工程。
--对外来企业严格实行市场准入制度,所有省外建筑、安装、筑桥、修路等外来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都必须按省政府规定,在本市办理工商注册、地税登记,并缴纳地方各税。
--对企业内部存在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设备及场地租赁、有偿使用等业务,单独剥离出来,成立相应子公司。
--对闲置的资产和剩余劳动力,组建相应的租赁、物业管理和劳务服务公司。
--对企业内存在的维修、修缮、安保、洗衣、洗浴、卫生医疗、幼儿育养、经营性质的餐饮、娱乐等业务分离独立出来,成立专门公司。
(三)几点启示和建议
进一步加强对服务业工作的领导和综合协调。目前各地、各部门和全社会对服务业的认识还是参差不齐的,重工业轻服务业的传统观念仍然存在。因此,需要进一步加强对服务业工作的领导。借鉴山东省的做法,建议成立由省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的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加强对全省服务业工作的组织协调、统筹规划和政策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发改委。鉴于服务业工作涉及部门非常多,建立一个左右联动、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非常重要。这个工作机制可以通过规划来定目标,通过年度实施计划来定任务,通过年终考核来定绩效。目的是要在全省形成合力推进服务业发展的大环境。
进一步明确服务业发展的载体和抓手。山东省抓服务业重点城区、重点园区、重点企业三大载体的经验值得借鉴。目前浙江已经开展服务业试点示范项目、现代物流重点联系企业等项工作,有必要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拓展,比如选择一批不同规模层次的城市(镇)进行服务业改革与发展试点。从服务业发展载体和抓手角度思考,浙江有以下几项工作需要作为重点来抓:一是围绕产业集群构建区域生产性服务体系。这是浙江产业集群转型升级的迫切需要,也是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契机。要从推进产业集群内制造业与服务业互动发展着眼,一方面引导服务外包,另一方面培育提供社会化、专业化服务的市场主体,提高服务供给能力和质量。拟着重发展金融服务、信息服务、科技服务、培训服务、物流服务、商务服务、会展服务和公共服务业等八类生产性服务业。各地需因地制宜,选择重点。从省这一层面来说,尤其需要做好资源整合、跨区联动的指导和支持。二是依托中心城市和产业基地等规划建设服务业集聚区。有相当部分服务行业存在集聚发展的规律。实践证明,集聚区是适应这一规律的布局形式。要加强布局规划,聚焦强势行业,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服务业集聚区。我省具有比较优势又可以形成集聚区的是金融、物流、创意、软件和总部经济、商贸商务等领域。现代服务业集聚区要布局有规划、发展有目标、认定有标准、建设有支持。三是试点探索制造企业二、三产分离工作。把规模较大的制造企业中的生产性服务业分离出来,无论是对更高效地整合利用资源,增强生产性服务能力,还是对优化地方产业和税收结构,都有十分积极的意义,确实应当予以积极的探索。但是,也要看到,目前对推进这项工作的体制和政策障碍还比较多,因此,既要积极又须谨慎。鉴于这项工作政策性非常强,建议由地税部门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先开展试点,积累经验,逐步推开。
进一步加大对服务业的政策扶持力度。从政策层面看,当前服务业发展一是需要公平,二是需要扶持。就公平而言,服务业非常需要的是放宽市场准入,进一步消除行政壁垒,在一些垄断行业降低不合理的前置准入条件,真正破解"玻璃门"现象。同时,要改变对服务业的歧视性政策,使服务业在用地、用电等生产要素价格上与工业享受基本相同的政策待遇。就扶持来说,主要的着力点可以放在鼓励发展的服务行业和具有成长性的中小型服务企业上。要深入研究对服务业的税费优惠、用地保障、要素价格等政策。从山东经验看,财政资金引导社会投入也是十分有效的手段,建议浙江在用好现有财政引导资金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扶持力度,优选扶持领域和重点,以更充分地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带动全社会增加对服务业的投入。浙江省发改委调研组
(调研组成员:黄勇 张国云 戚飙 陈依慧 董富全 周鸿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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