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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期间,各地党委、政府和省有关部门深入贯彻实施《浙江省城市化发展纲要》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浙江城市化若干政策的通知》,我省城市化进程稳步推进,综合效应日益显著,走出了一条有浙江特色的城市化道路。
5年来,全省城市化水平由2000年的48.67%上升到2005年的约55%,年均提高约1.5个百分点;全省设市城市和县城建成区面积从2000年的1187.1平方公里扩展到2005年的约1920平方公里,年均增长9.6%左右。城镇体系趋于合理,城镇发展质量进一步提高,结构进一步完善,并初步形成了我省大中小城市协调发展的城镇格局;城市功能明显增强,人居环境显著改善,城市内涵特色进一步发挥,城市综合实力和竞争力不断提升,城乡经济结构不断优化。我省西、南部地区的人口及土地等生产要素在"内聚外迁"的基础上,正有序而坚定地向浙东北、温台、浙中等地流动。总的看,"十五"期间是全省城市建设投入最大,城市化发展最快、城乡面貌变化最大、成效最为显著的时期,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和促进作用。
城市群规划打破了行政区划束缚
一是在全国率先开展并完成了覆盖全省的环杭州湾、温台、金衢丽3片城市群规划和各县(市)域城镇体系规划。2004年12月,省政府正式印发了《环杭州湾地区城市群空间发展战略规划》。2005年11月,《温台地区城市群空间发展战略规划》和《金衢丽地区城市群空间发展战略规划》通过全国专家论证会。城市群规划打破了行政区划束缚,协调了城市建设、产业发展与生态环境资源保护之间的关系,深化了《浙江省城镇体系规划》,进一步明确了我省大、中、小城市的发展方向和重大基础设施布局,为新时期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经济高效、社会和谐的城镇发展格局提供了依据。二是基本完成33个设市城市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设市城市近期建设用地范围内控制性详细规划覆盖率达80%,85%以上的城市(含县城)已完成城市各专项规划。三是全部完成783个镇和540个乡集镇的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完成77个县(市、区)的村庄布局规划。31055个需单独编制规划的村庄,已有16753个完成了新一轮村庄规划编制。四是编制完成杭州、宁波、绍兴、衢州、临海5个国家历史文化、文化名城和55个省级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区)保护规划,基本完成全省16个国家重点风景名胜区和37个省级风景名胜区的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五是深入贯彻实施《浙江省统筹城乡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纲要》,在全国率先开展了以统筹城乡发展为导向的市县域总体规划编制试点工作,已有嘉兴、海宁、德清、嘉善、慈溪、桐乡、温岭、玉环等20余个市、县初步完成市县域总体规划。
规划的编制实施,为各级政府对城镇发展调控管理提供了依据,为区域共同发展提供了途径,在引导城市有序发展、协调区域基础设施布局、减少重复建设和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已经发挥了积极作用。5年来,全省城市规模体系结构变化显著,初步形成了与产业布局相协调的城镇体系,促进了生产要素向各级城镇集聚。一批中心城市取得突破性地发展,全省100万以上人口的城市由原来的1个(杭州)发展到3个(杭州、宁波、温州),50万至100万以上人口城市由原来的2个(宁波、温州)发展到6个(绍兴、台州、义乌、湖州、金华、瑞安)。
城市功能不断完善
一是建成了一大批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有效改善了交通、水、电、气、能源等供应条件,完善了城市功能。2000-2005年间,全省新增城市道路面积12723万平方米,供水能力274万立方米/日,污水处理能力254万立方米/日,城市绿地27246万平方米,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10907吨/日,污水处理率提高26.29%,公园面积增加1.5倍。2005年全省城市人均日生活用水量243.93升,用水普及率99.10%,燃气普及率98.47%,污水处理率59.46%,人均道路面积16.03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面积9.31平方米,人均住房建筑面积35.2平方米,均居全国前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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