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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以来,“只见建议年年提,不见建议变实际”的现象屡见不鲜。如何突破这一困境?东阳市人大常委会开展的代表建议意见办理绩效评估,对促使政府职能部门提高代表意见办理工作质量进行了有益尝试。
从自我加压到有效监督
“一盏、两盏、三盏……真漂亮啊!”夜幕降临,漫步在东阳市区朝阳路上的行人忍不住数起了新安装的路灯。“如果是半年前,我真的不敢太晚在这里散步。”柔和的灯光,让过往的行人掩饰不住兴奋,“以前黑漆漆的,真的没有安全感,现在可好了。”
听着人们的赞美声,东阳市人大代表周中卫的心里很是高兴:“一盏路灯对于有些部门来说只是一个数字,但是对于群众来说,那就是又多了一处平安的天地!”
夸奖的话语背后,有着一段耐人寻味的故事。
东阳市一些小街小巷上的路灯,由于风吹雨淋、小偷偷盗,路灯老化、损坏严重,给过往的行人夜晚出行造成很大的不便。周中卫曾在2007年向市建设局提交了《要求落实小街小巷路灯维修责任的建议》,得到的答复是,“路灯维修是供电部门管的”,但供电局又把问题“踢”回给建设局,“一来二去,问题就一直这么拖着”。
“自从推行对市建设局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的绩效评估后,代表意见的办理效率大大提高了。”周中卫说,“建设局主动和供电部门沟通协调,现在小街小巷路灯维修亮化基本完成,看到自己的建议得到有效办理,我很满意。”
作为政府与民众之间的“传声筒”,代表们的心里都清楚,人大代表不是一个荣誉称号,而是一种政治责任。“把群众的意见真实反映给政府,使群众的困难能够得到解决,这是我们人大代表的职责。”参加此次绩效评估的蒋正伟代表坦言。
蒋正伟代表在2008年1月召开的市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加大对集镇建设投入力度的建议。市建设局的办理情况是,对城镇规划区内收取的市政基础设施配套费,按照80%比例返还给乡镇,并对2007年镇、乡的11座垃圾中转站分别给予每座36万元的资金补助。建设局的自我评价是,代表意见所提问题“已经解决”。
“对建设局办理情况,我基本上是满意的。”蒋正伟代表话锋一转,“但是,配套费返还数目应该更加公开透明。”
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代表建议办理的绩效评估调查组在走访后,给出的意见是:“原办理答复认为‘已经解决’的自我评价不恰当,应该界定为‘部分解决’。建议今后在集镇建设方面应有更切实的扶持或激励政策。”
人大代表向国家机关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是宪法和法律赋予代表的民主权利,是人大代表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有效形式。然而,一些政府部门互相推诿、敷衍塞责的工作态度使得“只见建议年年提,不见建议变实际”的现象屡见不鲜。如何突破这种困境?东阳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代表建议意见办理绩效评估,无疑是促使政府职能部门提高代表意见办理质量的有效尝试。
“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代表建议意见办理绩效评估,其目的就是想通过评估,推动代表建议意见办理工作真正落实到位。”东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宝春直言,政府部门在办理代表建议意见时,存在着三种倾向:一种是“文来文往”、年年办年年一样办;另一种是一般办理、程序性办理,“重答复轻办理”、“例行公事”;还有一种是自我加压,尽心办理。“代表们对前两种的办理方式方法是有意见的。代表们期盼的是最后一种。”
“市建设局是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意见较多的大户,城市建设事关民生,城建工作与平常百姓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因此,我们组织市人大代表对其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情况进行绩效评估,就是让被评估部门的广大干部直接听取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同时也让代表们对政府部门办理情况进行有效监督。”东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楼齐林如是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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